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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由若干数据区块连接而成,其中保存着公开透明、不可更改的数据信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其应用不再局限于为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提供技术支持,开始延伸到金融、物联网、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领域。
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可信赖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区块链应用于数据共享机制,有效实现数据协同管理。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数据资源的权利问题,本文将就区块链的链上数据权属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去中心化背景下的链上数据权益。
一、数据权属的理论争议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蕴含着潜力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但立法上关于数据资源的属性和保护却没有明确规定。仅仅在《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属于准用型规范,意在为数据和虚拟财产的保护留下专门立法的空间,但至今仍存在制度空白。
灰度法律团队:SEC对比特币ETF的处理方式“前后矛盾”:金色财经报道,灰度(Grayscale)的法律团队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其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申请的处理方式与早先对期货ETF的决定“前后矛盾”。代表律师Donald B.Verrilli称:“这只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对待相似的案例并区别对待它们。”
此前报道,灰度申请将Grayscale Bitcoin Trust(GBTC)转换为现货比特币ETF的申请被拒绝,因此灰度将SEC告上法庭,3月7日,双方将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出庭辩论。[2023/3/1 12:35:18]
理论界对于数据权属的认定主要有四种观点:
新型人格权说
此种学说将数据权属纳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范围,强调个人信息权与个人人格的不可分割。首先,个人信息包括在内容和目的上具有可识别性,体现了人格特征。其次,个人信息保护的对象是人格利益,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格平等。
Cobra发推呼吁就比特币白皮书版权等与CSW进行法律辩护:围绕Bitcoin.org托管比特币白皮书一事,近日,Bitcoin.org网站共同所有者Cobra发推呼吁称,如果想对Bitcoin.org有所贡献,可与CSW对白皮书的版权声明和域名的所谓所有权进行法律辩护。与此同时,Cobra还随推文贴出相关捐赠地址。此前消息,由于CSW提出的侵犯比特币白皮书版权的指控,有开发者撤下了Bitcoin.org官方的比特币白皮书。随后Bitcoin.org官方对此声明,Bitcoin.org拥有托管比特币白皮书的合法权利,将继续托管比特币白皮书,抵制虚假指控。[2021/1/24 13:21:07]
知识产权说
此种学说认为,数据财产与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对象、制度目的上具有相似性。首先,以非物质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为调整对象的知识产权制度与数据财产天然存在亲缘关系。其次,为数据财产制定规则,本质是为了构建一个平衡数据主体、数据处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框架,这与知识产权的社会利益关照性不谋而合。因此有人建议,根据数据库和数据集的不同情况,将数据分别归属于著作权或领接权。
Compound总法律顾问:FinCEN已将征集意见时间延长至1月7日:Compound总法律顾问Jake Chervinsky发推称, FinCEN显然已就非托管加密钱包报告规则征集意见时间延长至1月7日。也许是因为该提案直到12月23日才发布,这意味着到1月4日仅征集了12天,而不是15天。所以现在大家仍可以发表意见。[2021/1/5 16:28:20]
商业秘密说
此种学说认为,企业将合法收集到的数据信息加工、整理后,产生的衍生数据具有秘密性和商业价值,可以作为商业秘密获得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竞争优势和利益,但与此同时,衍生数据中含有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存在于个人权益的冲突,是这种学说的不足之处。
数据财产权说
此种学说考虑到数据主体和数据经营者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数据主体进入交易关系,只是数据经济的初始环节,从全局来看,数据从业者合法开展数据经营、实现数据资产化、创造数据财富和应用价值,才是大数据时代数据经济的意义所在,呈现一个动态复杂的关系结构和活动过程。
动态 | 加拿大法官为QuadrigaCX客户任命法律代表:据coindesk报道,新斯科舍省最高法院法官Michael Wood周二裁定,经过近一周的审议,决定批准加拿大律师事务所Miller Thomson和Cox&Palmer在未来几周内代表加拿大加密货币交易所QuadrigaCX的11.5万名客户。Wood解释称,两家律所都有广泛的有关破产和公司债权人安排法案的经验。而Miller Thomson也有加密货币相关诉讼的经验,该公司将仔细考虑以尽量降低成本。据此前报道,所QuadrigaCX欠用户1.9亿美元资金,已于2月1日在新斯科舍省最高法院申请债权人保护。[2019/2/20]
二、数据财产权的构造
数据财产权建立在区分个人信息和数据资产的基础上,区块链上数据应属于属于数据资产的范畴。区块链经营者在合法框架下,通过支付对价的收集和处理行为,取得了其所收集和梳理的数据的财产权利。此种权利既不依赖于被收集者的授权,也不依赖于其他在先权利或许可。
Bitfinex雇佣法律事务所来挑战批评者: Bitfinex已经雇佣了斯特普托和约翰逊的律师事务所,并威胁要对一名匿名的博客作者采取法律行动。他说,他们对比特币交易进行了虚假的宣传。Bitfinex在一份声明中说,它雇佣了Bitfinex以“适当的行动”来回应这些指控,包括“可能的诉讼”来反对“各方”,在斯特普托的区块链实践中,杰森温斯坦在一封邮件中确认了Bitfinex的招聘。[2017/12/5]
具体而言,数据控制者依据法律规定,公开收集与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与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采集数据,属于合法行为。其次,数据控制者在收集与处理过程中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向被收集者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应当享用相应的民事权益。
从立法导向价值出发,为数据设定专门的财产权类型,对数据权属进行界定,有利于构建一个稳定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数据企业更好地利用数据,配置数据资源。区块链作为一个庞大的分布式数据库,拥有丰富的数据存储,无疑将从中受益。
三、区块链上的数据权属
区块链上数据主要可分为账户数据、区块数据、事务数据、实体数据、合约数据和配置数据等,其中明显具有数据财产属性的数据类型仅指由用户上传的事务数据、实体数据和合约数据。接下来讨论的权属问题也将围绕这几类数据。目前已知的区块链形态有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之分,彼此之间的去中心化程度不同,数据权属也不同。
公有链
公有链是完全的去中心化数据库,不受任何中心体控制,数据完全开放透明,典型应用就是比特币、以太坊。在公有链中,不存在某个数据控制者对数据进行收集和处理,整体呈现分布性和开放性,上链数据并非储存在某一个服务器中,而是由所有的区块链用户同时存储所有数据。因此,公有链的任一节点对区块数据的接收和验证不存在任何收集和加工属性,也没有任一节点可以对数据进行排他性控制。同时,任一节点在接受、验证数据的过程中,无须对上链区块支付对价,不满足数据财产权中的激励性质。所以,区块链的各个节点不享有链上数据权属。
联盟链和私有链
联盟链和私有链区别于公有链的特征在于,参与其中的节点都是事先选择好的,节点之间存在良好的合作关系,链上数据同时具有公开性和内部性,取决于联盟或私人的约定。因此联盟链是“部分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私有链的去中心化程度则更弱。在此基础上,联盟链和私有链中的私有用户对于自己上传至区块链上的数据应享有民事财产权益,此种数据可能是联盟成员自己收集、存储和加工的数据资产,也有可能是联盟成员制作的有关信息资料。
公共数据的特殊性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正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推动,而政府机关在行政过程中收集的个人数据属于特殊的“公共数据”。
行政机关收集个人数据的正当性基础在于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义务,原因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就数据权属而言,行政机关采用区块链技术的方式获取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归国家所有,同时政府机关享有存储、利用和共享的权力,普通民众则享有依法获取并使用的相应权利。
References
?周一帆.论数据保护的两种思路:人格化和财产化——兼论个人基本权利和数据商业价值的平衡.科学经济社会,2019,37(04):93-99.
?郝思洋.知识产权视角下数据财产的制度选项.知识产权,2019(09):45-60.
颜恬.企业衍生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与个人数据权的冲突与协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9,36(10):36-40.
?龙卫球.数据新型财产权构建及其体系研究.政法论坛,2017,35(04):63-77.
?程啸.区块链技术视野下的数据权属问题.现代法学,2020,42(02):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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