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B:SEC代币安全港放水养鱼——区块链上市机制与法案研究(一)_区块链

Coinbase上市的巨大意义

区块链交易所独角兽Coinbase正式登陆纳斯达克,引起传统金融界和区块链领域巨大反响。上市初期总市值超过650亿美金,要知道Coinbase在2012年成立,2015年开始全力进军交易所业务。而他在取得了美国第一块数字货币交易所正规牌照的短短几年里,获得纽交所等头部金融机构战略投资,成长极为迅速。

Coinbase上市的意义巨大,因为交易所类企业的上市,必须面对其金融牌照体系复杂,法律框架严格繁琐等问题,远比一般区块链组织复杂的多。Coinbase能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无疑给予现在众多的区块链项目以想象空间。在这一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创始团队,投资机构,监管部门等等的支持,我们会在未来以此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但现在我们想讨论的是在保驾护航当中,政府部门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SEC就Ripple裁决提出中间上诉动议:金色财经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提出动议,要求就Ripple Labs的裁决提出中间上诉。该裁决认为在向公众出售时,XRP不是证券,SEC认为,用中间上诉代替传统上诉是必要的,因为“两项裁决的立即上诉方案使得法院更有可能在一项诉讼中评估对被告最终承担责任的所有违法行为”。

在寻求中间上诉时,SEC重点关注法官对程序化销售和“其他分配”的决定,其中包括销售和提供XRP以换取商品或服务。

Ripple Labs必须在9月1日之前提交异议文件。[2023/8/19 18:09:50]

Coinbase的此次上市无疑是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层层审批,在其框架之内取得了所有牌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直属美国联邦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金融、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相当于一个独立于美国国会的金融司法机构的最高部门。而中国的证券监督委员会为中国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维护秩序,保障运行等工作。

区块链协会:从法律上讲SEC主席Gary Gensler必须退出数字资产领域:金色财经报道,加密货币倡导组织区块链协会表示,根据联邦法律,SEC主席Gary Gensler必须退出数字资产领域。Gensler对加密货币领域表现出明显的偏见,而且他的机构也未能履行职责。在周四发布的一封公开信中,这家加密货币倡导公司声称Gensler正在超越国会授予的界限。

区块链协会表示,SEC在Gensler的领导下失败了,因为拒绝制定让投资者、企业家和公众知道证券法是否适用于他们的产品或服务的规则和指导。[2023/6/30 22:09:16]

美国SEC发布加强对注册投资顾问的保护规则:金色财经报道,美国SEC在其官网上发布《SEC提议加强对注册投资顾问的保护规则》,文章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今天提议修改规则,以加强对注册投资顾问管理的客户资产的保护。如果获得通过,这些变更将根据 1940 年投资顾问法修订和重新指定委员会的保管规则第 206(4)-2 条,并修订某些相关的记录保存和报告义务。

拟议规则将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第 411 条行使委员会的权力,将当前投资顾问保管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客户资金和证券之外,以包括投资顾问拥有的任何客户资产或投资顾问有权获得对客户资产的占有。与现行规则一样,拟议规则将委托合格的保管人保管客户资产,例如,包括某些银行或经纪自营商。

拟议的变更旨在帮助确保合格的保管人在维护咨询客户的资产时提供某些标准的保管保护。最后,该提案将更新和加强对顾问的相关记录保存要求,并修改表格 ADV 以使报告义务与拟议规则保持一致,并提高委员会、其工作人员和公众可以获得的与监护相关数据的准确性。[2023/2/16 12:11:48]

代币安全港提案2.0的必要性

Ripple CEO:美国SEC是一个试图通过执法进行监管的“恶霸”:金色财经报道,Ripple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可以被描述为试图通过执法进行监管的“恶霸” 。他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试图通过执法进行监管。这是一种非常低效的方法,而不是让我们做这项工作,让我们提供清晰度。

此外,Garlinghouse称SEC是一个“恶霸”,因为被其提起诉讼的加密货币公司干脆放弃,他们无法在需要大量时间的诉讼上浪费金钱。(Finbold)[2022/9/26 5:51:39]

SEC委员海丝特·皮尔斯,早在2020年就提议将合法的加密货币项目在不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情况下能够进入传统金融市场公开融资。这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职的官员,正式提议为代币项目提供“代币安全港”。2021年4月,她将提议法案进一步深化并提出“TokenSafeHarborProposal2.0?”。这一提案可谓是为未来区块链项目赴美上市,在不惊扰监管层和原有法律框架下,开辟了一条道路。本期我们从几个维度来深入分析该提案的必要性:

动态 | 泰国SEC正审查两家申请数字资产运营商资格的公司:据Cointelegraph消息,除去已经授权合法经营的7家数字货币公司外,泰国SEC目前正在审查另外两家根据过渡性条款提出申请的数字资产运营商的数据。[2018/8/16]

一、数字资产定性

?数字资产,比如代币在发行或出售的时候,能否作为证券来定性需要进行动态分析。也就是说代币随着在区块链领域流通,其价值显现决定了其是否能以证券来定性。这也是我们常常疑惑为何区块链项目如此的重视:流动性。

举几个例子,A项目在最初阶段发行的代币TokenA,也许可以作为证券来发行和出售,因为它包含了合同交易。私募阶段的合同交易包括发行量,发行价格等。虽然没有进入公募阶段,但这显然已经将TokenA体现为一种证券形式。但A也有可能在投资合同之外进行发行和出售。例如,如果之前的投资者认为A项目极具炒作潜力,私下哄抬价格,直接出售手中的TokenA;反之,投资者认为A项目会出现重大变动,不足以支持项目运转而集体抛售。在这一阶段显然数字资产无法被认定为证券。

二、与美国证监制度冲突

对于一个成熟的,功能健全的去中心化网络结构,它必然无须依赖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组织来进行必要的管理或企业运营。所以它所发行和出售的代币必须分发给未来潜在用户并进行自由交易。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程序员,市场研究人员,运营管理人员等等参与者。

而美国联邦证券法对代币以证券形式在一级和次级交易的应用,显然会遇到强烈的阻碍。依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作为证券出售和交易的资产,在非证券网络上作为进行交易是被限制的。

在这里有些人可能会疑惑,美国证监会不是不限制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OTC)吗?是的,NASDAQ就是场外交易,但是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区块链项目的代币是可以不通过交易所,或进行非证券交易。这显然不会被美国证券交易法允许。

三、宽限期机制

海丝特·皮尔斯的TokenSafeHarborProposal2.0提案旨在为区块链初始开发团队提供三年的宽限期。在此期间,满足某些条件的项目允许获得批准上市,且可以继续专心推进项目,开发其去中心化网络,而不受联邦证券法注册规定的限制。“安全港”旨在保护代币购买者,要求根据购买者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并保留联邦证券法相关的反欺诈条款,对“安全港”内的初始开发团队的代币分发的进行监督。

在三年的期限结束时,初始开发团队必须确定代币交易是否涉及证券的发行或销售。如果到时项目结构和经济模型已经成熟,我们称之为“网络成熟度”很高,代币交易就可能不构成证券交易。网络成熟度的定义旨在明确何时代币交易不再被视为证券交易。但关于如何认定项目成熟度,实际上是一个如何以证监会视角评估区块链项目课题。显然,美国证监会需要针对每个不同的区块链项目,在宽限期后逐一进行特定的调研和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小结

本期我们主要介绍了Coinbase的部分上市背景以及文章的写作动机,平铺直叙了这一热点事件背后政府部门的努力和相关提案的基本原则逻辑。我们在下一期将对海丝特·皮尔斯的TokenSafeHarborProposal2.0提案进行逐条分析。这些分析最终至少会变成一个指南,我们希望为初创和在孵化中的区块链项目,想要最终通往传统金融市场上市的道路上铺一块砖。

参考链接:

https://www.sec.gov/news/public-statement/peirce-statement-token-safe-harbor-proposal-2.0

https://news.yahoo.com/sec-peirce-updates-safe-harbor-230802431.html

https://www.coinbase.com/listing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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