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 数字人民币的机会与局限

央行数字货币的新起点

2020年10月,国际清算银行与美联储、欧央行等七家中央银行联合成立的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简称CBDC)工作组发布了报告《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工作组联合主席明确表示,报告的宗旨是为各国央行提供参考,帮助它们在数字货币领域赶超私人部门。虽然在参与工作组的几家央行中,除了瑞典央行,都还没有明确的发行CBDC计划,但这份报告的发布,标志着央行数字货币正式进入国际组织与主流央行的视野,未来几年可能进入一个竞相研发CBDC的时期。

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关注始于2009年问世的比特币。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9年4月发表了一篇文章,对美元承担国际储备货币功能的可持续性提出了疑问,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两难”:随着国际经济交易的增长,对美元的需求日益高涨,而这反过来又会造成美国外部债务持续积累,最终令国际投资者对美元价值的信心产生动摇。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迅速祸及全球,美元的可持续性问题被摆到了台面上。这就是2009年比特币诞生后受到了全球市场热烈欢迎的基本背景。

比特币首次利用区块链技术,匿名、去中心化。其中最吸引人的一项设计是总量给定,一共2100万枚,无法超发。不过比特币诞生以后,各国央行并未大力推动CBDC研发,主要是因为央行官员普遍认为比特币缺乏内在价值,很难真正发挥货币的功能。因此,它至多也就是一种数字资产,而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2014年,周小川行长开始在央行内部讨论CBDC问题,这在全球范围看也是十分超前的。周小川行长的先见之明,促成了今天中国的数字人民币(e-CNY)研发领跑主要国家央行的局面。

2021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型风险:4月22日消息,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会议指出,要积极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涉非风险趋向,密切关注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对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非法集资尽早发现,露头就打。严禁借建党100周年名义开展商业谋利和非法集资活动。(中证网)[2021/4/22 20:48:31]

各国央行对CBDC态度的转变,大概发生在2019年下半年。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个变化的原因,应该就是“竞争压力”。2019年6月18日,脸书(Facebook)发布天秤币(Libra)的白皮书。Libra比比特币更进一步,它是以主权货币作为价值支持的稳定币,因此它其实是有内在价值的。更重要的是,Libra一旦落地就可以成为跨境支付与国际货币。Libra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各国监管部门的质疑,脸书后来根据这些反馈做了多方面的修改,将Libra改名Diem,并于2020年5月发布了第二版白皮书,并且很可能会在2021年推出分别以不同的主权货币为基础的稳定币。这就可能构成对主权货币的“市场竞争压力”。

同时还存在“央行竞争压力”,即大多数国家的央行都不愿让其他央行在CBDC的竞争中占得先机。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国际储备体系一直由美元主宰。但现在国际市场对美元的长期地位产生了怀疑,尽管过去这几年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比例不降反升。长期看,新的国际货币的竞争难以避免,而CBDC则有可能是这场争夺的主战场。数字化是货币发展的新趋势,在发挥国际化功能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而且“赢者通吃”的特性变得更加突出。各主要国家央行应该都不愿意缺席这场新的竞争。

金色晨讯 | 处非联办:警惕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 区块链国家标准正在研究当中:1.以太坊USDT链上交易量突破1000亿美元。

2.北京市政府提出12项重点任务,包括在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使用区块链等技术。

3.富达数字资产获得纽约州信托许可证。

4.Bakkt和富达将为Galaxy Digital的新比特币基金储存比特币。

5.灰度向美国SEC提交比特币信托基金注册申请。

6.区块链、5G等在内的18项国家标准正在研究当中。

7.处非联办:警惕假借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群众举报有奖。

8.乌克兰加密资产运营征税的法律修正案被提交至议会。

9.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加强行业监管,摸排虚拟货币交易与融资。

10.广电总局:要密切跟踪和研究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11.日本央行行长:日本现在不需要央行发行数字货币。

12.央视:数字货币成区块链炒作“重灾区”。[2019/11/20]

e-CNY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研发的数字货币原先叫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现在改称数字人民币(e-CNY),所指向的基本功能是清晰的,即主要用于替代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金,而不会替代银行的存款(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从这一个基本定位加上独特的双层发行机制可以猜测,设计者的一个重要考量是不对商业银行造成脱媒效应。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不会造成大量的存款转化为e-CNY的现象,因为持有e-CNY没有利息收入,而持有存款则多少会有一些收益;二是作为授权机构,一部分商业银行也将研发自己的数字货币钱包,参与e-CNY的运营。个人不能绕过授权机构直接向央行兑换e-CNY。

声音 | 朱幼平:IEO本质上仍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及传播活动:日前,北京互金协会发布了直指IEO等非法公开融资行为的风险提示。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区块链经济学者朱幼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1.首先大家要注意的是,境外走热、热议的IEO等,在我国是严格禁止的。IEO本质上仍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及传播活动”,这一点政策是明确的。我们之前谈的关于IEO的观点,也是基于对境外最新动向的关注和分析,以便弄清:哪些是健康可用的,采用拿来主义可用;哪些是有害的,只有掌握它才能防范它。

2.其次我国对于区块链行业采取“扬链禁币”政策。政策实施一年多,效果显著。有效防止了利用区块链做非法代币融资活动,防范了金融风险,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另一方面,良链驱逐劣链,保护了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保护了创新。

3.区块链是价值效率革命技术,过往的ICO、STO,以及刚推出的IEO等,技术上还无法做到商业逻辑闭环,容易产生,只有通过政策禁令来弥补技术逻辑的缺陷。[2019/3/22]

因此,e-CNY直接冲击的就是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e-CNY发挥支付功能确实有一些独特的优势:一是e-CNY是由央行发行的,因此具有法偿性,也就是说基本上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但对消费者来说,这个优势可能也没有那么重要,毕竟一般判断支付宝、微信支付破产的概率也非常低,而且现在它们所有的备付金都已经被央行收缴了,它们对用户的负债是由存在央行的储备金全额覆盖的。二是e-CNY支付的成本可能比移动支付还要低,老百姓用主权货币做支付,应该不需要付费,但央行或者钱包设计方会不会向商家收取费用,现在还有待商榷,而且移动支付收取的费用也非常少。三是e-CNY有可能拥有一些更加普惠的特性,如近场交易,以及方便文化低、年龄大的人士甚至残疾人士使用的一些功能。

声音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远离非法集资,特别注意开展虚拟货币投资等金融业务的行为: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给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农民朋友警惕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特别要注意以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为名,开展P2P网络借贷、资产(财富)管理、私募投资、股权众筹、原始股投资、虚拟货币投资等金融业务,吸引参与投资,承诺给定期分红或高息回报的行为。[2019/3/2]

所以,e-CNY一定会对移动支付产生影响,但目前并不清楚会造成多大的冲击。一方面,今天用户使用移动支付,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支付功能,更重要的是围绕支付工具的一整套生态系统,用户可以利用支付工具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从买机票到订酒店,从付电费到叫出租车。虽然现在央行让商业银行等和两家移动支付服务商一起设置数字钱包、参与竞争,但商业银行如果要想成为有力的竞争者,首先就需要建立一套有吸引力的生态系统,否则很难留住大量的活跃用户。另一方面,即便e-CNY能席卷支付市场,也并不意味着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就会退出这个出市场。恰恰相反,更可能的情形是将来的支付钱包中存放的不仅仅是传统的与银行账户连接的电子人民币,同时也会有e-CNY。

其实,e-CNY可能带来的最根本改变是支付系统中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模式。中国现在已经有一个庞大的数字金融体系,包括移动支付、大科技信贷和线上投资等,这一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大科技平台、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作为支撑,其中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是十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移动支付在客户与数据积累方面,发挥类似于金融基础设施的功能。目前,移动支付的基本模式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各自建立一个支付系统,其他机构加入不同的阵营,最后构成移动支付市场上的“阿里系”和“腾讯系”,它们分别自成一体,互不相关。这个格局不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好处是移动支付机构可以完整地跟踪资金流动的全过程,收集所有的数字足迹,形成大数据,然后通过大数据分析衍生出一系列新的经济、金融业务。目前所看到的大科技信贷、数字保险、线上投资等业务,大多是从支付业务上生出来的。

声音 | 最高检: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应当综合分析判断: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对明确主观故意的认定为:针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故意的问题,明确应当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任职情况、职业经历、专业背景、培训经历、吸收资金方式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方法非法集资,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集资犯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明确非法集资的“非法性”认定依据为:办案机关认定“非法性”应当以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于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可以参考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予以认定。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指出,代币发行融资(ICO)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从事ICO。[2019/1/30]

但e-CNY落地之后情形或将不一样。将来是一个数字货币、九个钱包的状态,其好处是相互之间都可以交易,坏处是从此每家机构都只拥有整个交易的一部分数据。比如,一笔e-CNY从支付宝数字货币钱包进了工商银行数字货币钱包,支付宝并不知道钱最终去了哪儿,工商银行也不知钱从哪儿来。未来可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能拥有完整的大数据。这本身可能不是坏事,完整的数据握在央行的手中,可以避免“资本的无序扩张”。但另一方面,大数据是否还会被有效地挖掘并利用?数字金融发展的轨迹会不会从此被彻底改写?

e-CNY也可能对货币政策的作用产生一些影响。随着e-CNY的落地,将来对于广义货币供应量等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定义也许会逐步发生改变,老百姓和机构持有的钱是存放在银行还是存放在e-CNY央行数字货币的钱包中,抑或以央行数字货币的方式直接投资到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这样M2的含义可能就需要修改,这些问题必然会影响将来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政府需要支持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但事实上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缺乏有效的手段来将定向的货币政策落实到微观层面,但将来若央行数字货币e-CNY钱包普遍落地,央行就有可能直接为中小微企业和居民提供流动性支持,结构性的货币政策就成为可能。但是,一旦当这一设想成为现实,那么货币政策的形态会不会就此改变?货币政策到底是宏观层面的还是微观的政策工具?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界限是否还像现在这般清晰?所以说数字货币的发行落地确实有可能改变货币政策的形态和作用机制。

利用e-CNY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e-CNY可能还不能被看作完全意义上的CBDC,其主要功能还只是零售领域的小额支付,没有批发的功能,而且由于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自由兑换,更不是国际货币,所以e-CNY尚无法真正参与CBDC的竞逐。国际清算银行联合了七家央行成立CBDC工作组,并没有邀请在这方面发展得比较快的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参与,这也引发各国央行是否排斥中国参与规则制定的猜想。但无论如何,中国如果不想缺席新的国际货币竞逐甚至国际货币体系规则的形成,就应加快e-CNY落地、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再出发政策的协调推进。

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参与CBDC竞逐,不仅是为了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是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近年来外部经济冲突频发,美国动辄出手实施金融制裁,依仗的便是美元对国际货币体系的主导。将来如果人民币能够成为国际货币,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绕开美国的控制。另一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发生国际收支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产与负债之间的货币错配,资产多是本国货币,负债却是美元为主。一旦信心动摇,本币大幅贬值,很容易造成资不抵债、金融危机。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将来资产负债表两边都可以是人民币。

货币数字化并不意味着它自然就成为国际货币。但在e-CNY落地之后,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e-CNY数字货币是否有利于推动跨境贸易、跨境结算和跨境投融资,过去使用实物货币,现在使用数字货币,这样的转变是否会更加方便,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否会更加容易,这些都是值得观察的。二是货币不可兑换,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现有的监管政策和现有的金融体系的情况下,将人民币拿到美国无法兑换美元,因为没有地方可兑换。但将来在数字人民币落地以后,因为它其实就是一组密码,很容易把它带到国外,如越南和老挝,如果在一些国家,当地的老百姓和企业愿意使用e-CNY,是否就意味着存在在局部范围内实现兑换的可能性?如果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这是否就意味着形成了一条新的人民币国际化的民间道路?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不同国家的CBDC数字货币有可能会相互竞争、共同存在,但国际储备货币最终应该还是会集中到一种或少数几种CBDC货币。百花齐放的基本前提是不同数字货币在功能和特质上有所差异,如比特币应该会长期存在,因为它和央行CBDC不同,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资产存在;稳定币也可能会存续相当长的时间,它是主权货币与民间资产之间的一种混合,CBDC也很难完全将其替代。未来的国际货币可能是美元数字货币,也可能是人民币数字货币或其他国家的数字货币,甚至有可能是一种超主权的数字货币。国际储备货币本身是一种基于主体信誉的货币,并且它所发挥的功能是一样的,而数字技术的基本特征是长尾效应。所以,将来的国际货币之争,最终应该会向一个或极少数个CBDC集中。e-CNY参与这场竞争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需要完善自身的功能。

本文原发于清华金融评论

作者黄益平(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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