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近期数据显示,虽然2013年全球能用加密货币支付的店铺仅有60家,但是时至今日,截止2021年6月,至少有23000家实体店接受加密货币支付渠道。用户数也屡创新高。日本持牌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中,2021年3月达到432万个,这个数量已经超过了2011年场外外汇税改时的外汇交易账户数量,加密资产在渗透率方面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当年与外汇相当的水平。
Cryptact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也显示,目前至少16家日本上市公司持币。而个人交易量也随着市场的稳定稳步增长。按照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对其28家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的交易总额就有6万亿日元,其中现物交易2.4万亿,保证金交易3.6万亿日元左右。这个数据从2021年初就一直呈上扬趋势。
中科江南:已与苏州相关部门探讨数字货币结合国库资金支付相关试点和验证:金色财经报道,中科江南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医保电子票据业务基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探索医疗电子结算凭证在医保领域的深化应用。目前正在积极开发实施。公司已与苏州地区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数字货币结合国库资金支付的相关试点和验证。(证券之星)[2023/1/8 11:00:53]
漏报、瞒报等“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链得得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梳理了目前日本加密资产运营的各种法律相关规定,尤其是国税厅对于加密资产收益的规定。
日本目前的法律规定,加密资产投资收益被划归为杂项所得,按照累计征税法则,阶梯型征税比例。比如年收益如果高于4000万日元,需要缴纳45%的杂项所得税,195万日元以下只需要缴纳5%的税。
李礼辉: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发行中国主导全球性数字货币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发表演讲表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实现路径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完善它的底层技术架构和应用场景的设计,确保高并发市场中的规模化可靠应用。“我们要考虑在数字货币人民币溢出情况下怎么样保证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同时应该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发行中国主导的全球性数字货币的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澎湃新闻)[2020/11/18 21:13:08]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币币交换,也要折算成时价金额缴纳税款。而且,在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购物行为时,也需要计入税金缴纳范围。因此,在计算时,非常复杂且很容易产生灰色地带。
声音 | 周永林:数字货币作为货币存在致命缺陷:今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周永林发表《周永林:从货币本质看数字货币未来 | 央行与货币》一文,文中指出,从货币三要素看,目前市场上由网络社区、基金会或私营公司等发行的私营数字货币,并不具备全部货币三要素。首先,数字货币不构成任何个人、任何机构的债务责任,也没有得到任何权威机构的支持,因此不具备可转让信用这一货币要素(虽然作为一种资产具备可转让性),这是数字货币不能成为货币的致命缺陷。其次,数字货币虽然有自己的记账单位(如比特币的BTC),但由于不构成负债,基本没有形成直接使用或行使求偿权的环境,因而缺乏价值根基,更没有一套维护其价值的调节机制,因此还算不上是一种独立的记账货币—数字货币仍然采用美元等法定货币作为记账货币进行计价。因此,数字货币仍然没有货币化,充其量只能看作是一种以法定货币计价的商品。事实上,我国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美国将其定义为大宗商品。[2019/1/17]
在日本东京,更是有税务管理公司公然打着“合理避税”的广告吸引客户。虽然很多网上有税率计算器,但是因为计算的繁琐,再加上日本是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申报制度,更让依法缴税难上加难。
郭宇航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项目如何规避政策风险:做到三个点:日前在“2018洪泰春分大会”上,谈及到区块链未来到底能做什么,星合资本董事长、点融创始人郭宇航,作为业内知名区块链专家,他表示:“区块链在金融、存证、版权、游戏、未来万物上链等方面容易落地,最终是要让全世界的机器走向共识。以及关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项目如何规避政策风险?郭宇航认为就三点,一是不要渉众,二是服务实体,三是拥抱监管。”[2018/3/22]
根据近期日本国税厅的数据显示,仅在日本关东地区,至少就有数十人没有正确、合法申报,至少有14亿日元的加密资产交易所得没有申报。
尤其是2021年8月在日本上市的Ada币,在日本通过上币申请以后,相继在日本各大交易所上市,就在上市期间名声大臊,上述调查重点币种,至少有6.7亿日元的应缴的额外税款没有申报。
日本税制受到诟病
上文也提到过,目前日本是作为金融资产和支付手段,巩固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根据日本国税厅《关于加密货币的税务问题QA》规定,原则性所有加密资产相关收入均属于杂项所得,最大税率设置为45%,不需要分离申报,年末申报市,如果经控除调整后收益低于20万日元的无需缴税。
而挖矿所得,计价总额是在挖到当时的时价。
日本现行税制遭到很多反对。首先是高达一半的税率让大家叫苦不迭。近日,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和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联名提交了税制改正请愿书。请愿书包含的要点包括:对于交易加密资产获得的利润,征收20%的申报税,并要求从未来三年衍生交易相关收入中扣除损失;引入每年20万日元以内的小额免税制度等。
让征税更难的不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国际化,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各国税制的混乱加剧了难度。
各国目前加密资产征税现状
美国作为资产,需要缴纳资产收益税,如果长期持有,则需要缴纳最高20%的水,未满1年的,需要按照累进制缴税;而挖矿所得,也是挖矿获得时的时价计算,即使是企业型挖矿,也需要按照“自营业”税率进行税务申报缴纳。具体请参看链得得之前文章:美日审税季结束,但是虚拟货币税制依旧混乱。
英国则是规定加密资产为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只要被确定为可识别的并有价的加密资产,则需要缴纳“应税资产”缴纳资本利得税。如果纳税人为“较高附加税率纳税人”的,需要另外缴税,成为转让其他应税资产适用20%的固定税率纳税对象。
德国也是按照无形资产计算税率,但是保有超过1年以上的则无需缴纳,挖矿收益也是分为企业型和长期加密资产交易者等细分进行征税。
法国则更加明朗,个人投资者按照30%的固定税率胶南,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也是按照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而且法国的挖矿收益,并不是在开采时的时价计算,而是按照交易时的时价进行计算。
但是,政策总在变化,对加密货币的合法性未得到全球统一之前,税制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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