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数字人民币的进一步普及与落地,数字人民币的更广泛试点与应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针对市场的相关讨论,官网明确给出了答复,数字人民币作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实体货币纸币人民币稳定一比一兑换,不存在数字人民币不能购买黄金外汇等情况,纸币乃至硬币可以购买的一切商品交易,数字人民币必然可以进行购买。
虽然针对数字化货币去中心化特性下的匿名特性,包括国际范围内的其他加密货币同样无法做到完全匿名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数字人民币的完全匿名使用不在央行数字货币计划范畴内,“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数字人民币的使用需要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但如果仅仅关注个人隐私保护,忽视数字时代下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化、规模化、跨地域所带来的风险,央行数字货币或将被非法犯罪行为所利用,产生相较个人隐私来说更严重的后果。”
央行穆长春:正就央行数字货币与香港金管局进行第二阶段的研究工作:12月9日消息,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与展望研讨会”上表示,央行数研所与香港金管局开展系列合作,共同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改善跨境支付方面的可行性。双方已成功开展第一阶段技术测试,实现在香港本地银行和指定香港商户范围内,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充值、转账和消费的基本功能。目前双方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研究工作,探索数字人民币系统与“转数快”快速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方式。(金十)[2021/12/9 13:01:25]
不仅是数字人民币如此,考虑到为了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各国央行、国际组织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过程中,均将防范数字货币的使用风险作为发展的重要前提,对于无法满足反、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等要求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都将被一票否决,国际清算银行在《数字货币与货币体系的未来》中明确指出,完全匿名的概念不切实际,完全匿名的系统也不会存在。
央行穆长春:数字货币试点顺利 “双离线”钱包有望在后续试点中应用: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22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这次数字货币试点还是比较顺利的,根据统计数据,截至18日24点结束,一共有47573人中签,大部分人都领取了红包,占中签人数的95.15%左右,一共使用红包支付金额876.42万元,比例也是较高的。(财联社)[2020/10/22]
7月24日,穆长春受邀出席在福建福州举办的,旨在促进数字人民币产业协同创新、推动数字人民币赋能新发展格局的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时称,这一描述呼应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中提出的“为了取得平衡,必须实现可控匿名”的概念;同时穆长春强调,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完善并加强立法,以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穆长春: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适用于区块链公司:3月16日消息,针对此前出炉的《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接受专访时表示,《安全规范》梳理了在金融行业应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应满足的普适性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在金融领域从事分布式账本系统建设或服务运营的机构,并不局限于传统金融机构,区块链以及其他技术公司只要在金融领域从事分布式账本系统建设或服务运营,也就适用。同时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技术选型上采用成熟稳健技术并兼顾创新,综合了传统集中式架构与区块链技术优势,借鉴区块链技术核心内涵与优势,回避其短板。由于安全技术是相通的,因此DC/EP在进行安全设计时,参考了《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同时针对分布式记账的去中心化特性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可能存在冲突的情况,穆长春表示,实际上,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优势更多体现在技术上的去中心化优势,教条式的鼓吹全面去中心化的往往是自己暗中想演变为新的中心。为避免冲突并满足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不剥夺金融行业主体享受区块链带来的技术创新红利,区块链作为金融服务工具的底层系统和技术架构,须做相应的改造和升级,使其既能发挥去中心化的技术优势,也要满足中心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在缺省情况下区块链平台从底层设计时就应考虑监管和隐私保护方面的要求,例如《安全规范》中相关内容要求。(澎湃新闻)[2020/3/16]
此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FATF就所谓稳定币向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报告》中明确指出“一旦建立央行数字货币,与央行数字货币交易的金融机构将承担与法定货币或者现金相同的反和反恐怖融资的义务。而使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的客户交易将遵守与使用法定货币进行电子交易相同的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与现金相比,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带来更大的和恐怖融资风险,匿名、便携性和广泛使用的结合,对于和恐怖融资为目的的犯罪和人员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声音 | 央行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即将推出,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我们还是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大家知道加密资产,它的自然属性就是去中心化。而DC/EP一定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 第一,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随着货币形态变化而改变。因此,仍然要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第二,为了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需要继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第三,第二层指定运营机构来进行货币的兑换,要进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 最后,因为在整个兑换过程中,没有改变二元账户体系,所以应该保持原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2019/8/10]
穆长春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带来更大的和恐怖融资风险,对于和恐怖融资为目的的犯罪和人员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那是因为利用现金进行违法交易的成本很高,大额现金交易更需要产生运输、清点、交付等环节,同时存在盘点错误、损毁、丢失、假币等风险,随着交易金额的增加,其成本的增长是非曲线性的,而数字货币的使用,基本无视交易金额的体量,交易成本基本相同。
可以看出,完全匿名从来不在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范围内,只有在符合反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要求的特定前提下,做到有限匿名才是国际共识。穆长春表示,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对个人隐私保护日益重视,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M0(流通中的现金)的定位,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防控和打击、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在该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人民币产业发展分论坛中,穆长春公布了央行下一步数字人民币计划“一是建立信息隔离机制;二是明确数字钱包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条件;三是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四是完善数字人民币反、反恐怖融资等法规制度。”并且数字人民币监管将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穆长春指出,当前央行数字货币收集的用户信息远少于传统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较实物现金又更为便携,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会充分尊重个人信息的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风险防范。实物现钞依然发行的前提下,公众仍然可以获得实物现钞所提供的完全匿名性,不会因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而被剥夺,可控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控制与支配,仅为了防范风险和打击犯罪,这是维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安全的客观需求。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将对公众获得更好的体验,更安全的支付服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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