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T:律师观点:合并后的以太坊是证券吗?_BACK

作者:InalTomaev

从创建的那一刻起,关于ETH性质的争论就不能被简单归结。在最近协议向“权益证明”交易验证机制完成过渡时,争议只会更甚。

核心体现在ETH是商品还是证券。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Gensler在“合并”之后第一个谈到这一点。

因此,他的主要立场归结为根据豪威测试,大多数加密代币都可以作为证券”这一事实。根据该测试,如果“对普通企业进行货币投资,并合理预期从其他参与者的活动中获利”,则确认投资合同的存在。

XRP律师:SEC对XRP上诉无重大影响,此前判决仍具法律效力:7月23日消息,XRP律师Deaton表示,SEC对XRP上诉无重大影响,此前判决仍具法律效力,判决对XRP意义重大。前日Terra及Do Kwon案件中,法官表示将以Ripple案作为本案的相关判例,除非SEC对其提出上诉。而SEC律师则对援引这一判例表示了反对。

Deaton表示上诉裁决可能会延续两年以上,在此期间判决仍具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尚不确定SEC将于何时启动上诉程序来回应这一裁决。[2023/7/23 15:53:43]

根据GaryGensler的说法,在切换到POS之后,以太坊开始更加体现出证券的性质,因为“代币抵押与借贷非常相似”,而投资以太币实际上与利润预期相关联,因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活动,允许整个验证机制存在,即使特定利益相关者的利润取决于他的特定利益。

Craig Wright撤销对Adam Back的指控并支付了所有律师费:Craig Wright已撤销去年对Blockstream首席执行官Adam Back的指控,并支付了所有的律师费,Adam Back在推特上公开了这一信息。因Adam Back声称Craig Wright并不是比特币的匿名发明者中本聪且提供了伪造的证据,Craig Wright于去年4月对Adam Back提起诉讼。随后在收到文件后的没多久,Adam Back的律师就被告知Wright已撤销诉讼,而且Wright的律师并未提供任何撤销诉讼的理由,最终Wright同意支付dam Back全部律师费。[2020/4/14]

同时,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RFIA)将大多数数字货币称为商品,其中应包括ETH。RFIA为确定何时将数字资产视为商品以及何时将其视为证券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如果资产不赋予所有者公司权利,则根据投资合同发行的代币将有资格作为“辅助资产”。RFIA将辅助资产与记录辅助资产转让协议的基础投资合同明确区分开来。事实证明,只要ETH赋予公司权利,包括获得股息,那它就是一种商品。

律师:没有证据表明美国针对委内瑞拉总统的指控涉及使用加密货币:此前消息,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代理执行副总监Alysa D. Erichs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委内瑞拉政府高级领导人正使用加密货币进行非法贩、和恐怖主义相关活动。Experience Legal律师Ashok Ayyar指出,“马杜罗和其他被告并没有被指控直接涉及加密货币。”尽管美国司法部发表的声明中,Erichs提到HSI将积极识别、锁定和调查那些违反美国法律、利用金融系统和隐藏在加密货币背后以推进其非法犯罪活动的个人,但司法部针对马杜罗等人的刑事指控没有直接提及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使用。

Coinsource总法律顾问Arnold Spencer称,起诉书中没有指控涉及Petro或其他加密货币。虽然声明提及另一项针对加密监管机构Sunacrip负责人Joselit Ramirez Camacho等人逃避OFAC制裁的指控,Spencer解释,“这些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在被指控犯有腐败和走私行为期间从事加密交易。但起诉书并没有指控这一点。起诉书指控大量现金走私、空壳公司和非法旅行。起诉书中没有指控任何被告实际使用加密货币。”(Cointelegraph)[2020/3/28]

注:2022年6月7日,美国参议员CynthiaLummis(R-WY)和KirstenGillibrand(D-NY)提出了《负责任金融创新法案》,旨在建立一套美国对数字资产的监管体系。这项备受期待的法案旨在解决金融监管机构对数字资产的管辖权长期存在的不确定性,澄清数字资产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税收问题,并对数字资产的发行者和服务提供者确立信息披露和消费者保护义务。

在8月初发布的参议院农业委员会最近颁布的《数字商品消费者保护法》中也是同样的逻辑。

该法案定义了“数字商品”,其中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而不包括证券在内的某些金融工具。因此,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指定其对ETH的管辖权,但为与证券相关的其他资产的监管留出了空间,并将受SEC监管。该法案将使数字资产被确定为商品的过程系统化。

该法案还授予CFTC对数字商品交易的专属管辖权,但卖方或消费者仅使用数字商品购买或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除外。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对ETH的监管有不同方式。在我看来,方式的不同是由于ETH性质的特殊性:

1.在质押的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通过放置代币作为验证区块链交易的机制而获得的收入。是的,它与债务证券非常相似。

2.ETH可能是资产买卖交易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一种商品。

因此,根据已证明的以太币功能,在特定情况下将会有适用的法规。

尽管就ETH的法律性质引入了立法规定,但SEC不会放松对数字资产尤其是ETH的监管。

在不久的将来,当SEC和CFTC实际上将确立其对ETH性质表现形式的管辖权时,我们可能会见证几个公开案例。这些案件将成为未来法律的基础,这些法律只会解决既成事实。

作者介绍:Web3律师,在企业和知识产权领域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主要专业领域是一般公司法、并购、NFT、风险投资、知识产权、合同、WEB3、法律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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