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里程牌|HK准入虚拟货币ETF,“魔盒”来了?》
作者:肖飒法律团队
近期,香港在虚拟资产金融领域大动作频频,财库局不久前刚刚通过《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向世界宣告拥抱虚拟资产的决心,如今说到做到,马上就批准了某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在香港经营比特币期货ETF和以太坊期货ETF。此举不仅大幅提振了虚拟资产市场信心,更是一颗定心丸:只要合规持牌,一切皆有可能。
另外,长期关注香港虚拟资产监管的读者们也发现,此次两个虚拟货币ETF的发行方在持牌方面似乎与监管规范所要求的牌照略有不同,“专业投资者”门槛似乎也没有体现,这到底是香港虚拟资产规范发生重大变动还是另有原因?
距比特币法律生效仅剩一周,萨尔瓦多商家仍感到迷茫:8月31日消息,距离9月7日比特币法律生效仅剩一周,萨尔瓦多的商家仍感到迷茫,许多商家缺乏信息或漠不关心。记者走访该国主要城市的商业区发现,没有商家贴出是否接受比特币的告示。一些商家甚至表示不知道比特币能否像美元一样用于商品和服务交易。在圣萨尔瓦多市中心经营鞋店的Andrea López表示,她仍在权衡是否接受比特币,她觉得非常复杂。尽管总统Nayib Bukele一直在社交媒体上为比特币摇旗呐喊,但根据一项大学调查,这种加密资产并不受到多数萨尔瓦多人的欢迎。法律条文中称每个「经济主体必须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但Bukele一直强调比特币的使用是自愿的。Bukele稍早前指出该国将拥有一个由200台比特币ATM组成的网络,从9月7日起,接收比特币的萨尔瓦多人可在其中提取美元现金。(Market Research Telecast)[2021/8/31 22:48:45]
飒姐团队今日就从发行方南方某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香港虚拟资产监管规范说起,详解金融机构入局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基金之路。
“影子银行”一案被告Fowler聘请了新的法律顾问:4月8日消息,前国家橄榄球联盟投资人Reginald Fowler在其前任律所提出动议撤回其代表律师五个月后,Fowler聘请了Sapone&Petrillo的Edward Sapone出任他的新法律顾问。据悉,Reginald Fowler涉嫌设计了“通过虚假和欺诈性的伪装”来获取加密资金的计划,并将资金转到一个职业体育联盟。(CoinDesk)[2021/4/8 19:58:41]
一、何为虚拟资产ETF?
ETF,全称ExchangeTradedFund,中文全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解释,ETF是一种跟踪“标的指数”变化、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投资人可以如买卖股票那么简单地去买卖“标的指数”的ETF,可以获得与该指数基本相同的报酬率。同时,ETF作为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基金,既有封闭式基金可以当日实时交易的优点,又具备了开放式基金可自由申购赎回的优点。简言之就是方便灵活,门槛低好操作,风险受限。
Compound总法律顾问:总统工作组稳定币声明不是积极提议,他们的任期没几天了:Compound总法律顾问Jake Chervinsky今早发推表示,需要明确的是,总统工作小组发表的“稳定币KYC”声明并不是改变美国法律的积极提议。这只是一对对加密货币持悲观看法的政策制定者对“考虑因素”的“初步评估”,而且他们的任期也没几天了。今日早间消息,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WG)发布了一份关于稳定币的新声明,详细介绍了其如何看待使用稳定币进行零售支付,包括对“多币种稳定币”进行限制的可能性。[2020/12/24 16:20:24]
ETF根据投资标的资产类型或运作模式不同,分为股票ETF、债券ETF、跨境ETF、商品ETF、交易型货币基金几类,各类又细分出多个子类型。而虚拟货币ETF就是以某种特定虚拟货币为投资标的的特殊ETF,迄今为止还算一个既传统又新潮的东西:传统之处在于,究其本质虚拟货币ETF还是一个基金;新潮之处在于,其以虚拟货币作为投资标的运作。
声音 | 法律学者:在部分地区法院或不承认加密货币为合法财产:据CCN消息,在一篇发表在美国里士满大学《法律与技术期刊》(JOLT)上的研究论文上Johan David Michels和其他三位法律学者表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等地方的法院可能不会承认加密货币为合法财产。文论中提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判例法规定,仅以电子形式存在的事物不能成为占有的主体。因此,数字令牌并不是人们拥有的东西。截至目前,大多数法院都承认比特币是当事人的宝贵资产。[2018/11/26]
实际上,关于经营比特币ETF的相关规定,香港证监会在2017年就已经对外进行了说明。根据香港证监会2017年《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
香港证监会认定
比特币期货具有“期货合约”的传统特色,而“期货合约”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内被界定为包括根据期货市场的规则或惯例订立的合约,或该等合约的期权"
刘晓蕾:在技术研发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区块链确实存在泡沫:北大光华区块链实验室主任刘晓蕾日前在接受人民创投区块链的采访时,就如何看待当下区块链发展存在泡沫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她表示:在技术研发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区块链确实存泡沫。不过现在的泡沫属于创新驱动泡沫(Innovation-driven bubble),是人们对新技术不理解而产生过度的热情引发的泡沫,在金融发展史上并非个例。[2018/5/16]
因此,即使比特币期货的相关资产不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但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目的而言,比特币期货仍被视为期货合约"。
因此,经营比特币期货交易服务的人士或机构须持2号牌。
另外,推广投资于比特币期货的基金需要1号牌,管理此基金需9号牌,就比特币期货提供意见服务需要5号牌。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函于2017年发出,但证监会真正发牌同意南方某英资产管理公司在香港实际经营虚拟货币ETF却是在2022年12月。可以说,香港金融监管机构一方面具有长远的战略性目光,却在实际操作中谨小慎微,在最前沿的地方做着最保守的事。
二、如何在香港合规经营虚拟货币ETF?
仅有规范而没有实践是不行的,因此,飒姐团队今天就从目前成功持牌发行比特币&以太坊ETF的南方东英公司说起,通过解析其背景资料和持牌状态,为大家讲一讲如何在香港合规经营虚拟货币ETF。
南方某英是我国老牌基金公司2008年就设立在香港的子公司,也是首家由中国内地基金公司在海外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不仅资产雄厚背景扎实,并且一直以来经营状况良好。飒姐团队注意到,南方某英在前些年就已经提前布局持牌事宜,目前已经获香港证监会批准持有1号、4号、9号牌。另外,南方东英前沿视野一直不错且对虚拟资产卓有兴趣,在今年2月份元宇宙概念火热的时候,还曾经推出了元宇宙/Web3概念ETF,投资资产为进军元宇宙领域的各大互联网巨头母公司股票。
关于持牌问题
根据上述香港证监会曾发出的《通函》,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ETF需要持有2号牌,南方东英没有2号牌为何却能抢先落地?这就要说到一个关键:南方某英推出的虚拟资产ETF并不是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期货合约”,而是通过投资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比特币期货与以太坊期货来操作的。
这样一来,从投资架构上讲南方某英发行的比特币&以太坊ETF已经是第三层金融产品,身边的小伙伴曾开玩笑地将其称之为“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三道贩子”,换言之,此时的虚拟货币ETF并非香港证监会在《通函》中认定的“虚拟货币期货合约”,而是一个基金产品,南方某英的业务实际上属于“推广投资于比特币期货的基金”和“管理该基金”。如此,其在持有1号牌和9号牌的基础上,可被香港证监会允许展业。而如果想要经营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期货合约,飒姐团队认为,2号牌还是逃不掉的。
关于专业投资者要求
目前,投资该虚拟资产ETF的入场门槛为780港币。与之前香港证监会要求投资虚拟资产金融产品的“专业投资者标准”相比完全不在一个量级,这是香港证监会放开投资者准入门槛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如飒姐团队在前面提到的,香港金融监管机构永远在最前沿的领域做最保守的事,出于金融稳定考量,涉及虚拟资产金融产品的“专业投资者”门槛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慢慢降低,但绝不可能直接放开。至于南方某英发行的比特币&以太坊ETF,前面已经说过,二者实际上是一个不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因此无需受“专业投资者”规则约束。如果在未来出现直接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期货合约,那么投资者还是需要达到相应门槛才行。
三、写在最后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大陆投资者是否可以购买虚拟资产ETF?直接给结论:不行。
南方某英在公告中明确:虚拟资产有关产品并无于中国内地直接或间接向中国内地之法人或自然人发售、出售,或为其利益而发售、出售。中国内地的法人或自然人,在未事先获得中国内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南方东英的虚拟资产有关产品。该公告与飒姐团队一直以来的判断相吻合:在香港发售的金融产品仅对香港居民开放,我国大陆公民想购买该等金融产品只能选择出境购买。
飒姐团队认为,此次香港批准发行两个虚拟资产ETF是虚拟资产领域内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其不仅将虚拟资产的概念正向出圈推广,也标志着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未来在香港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最重要的一个信号:香港建设虚拟经济中心的决心并不止于一个空泛的《宣言》,虽然步伐迈得还不大,但确实在脚踏实地,步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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