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I:IMF报告:仅有40家央行可合法发行数字货币_数字货币交易所开发违法吗

本文来自?IMFBlog,原文作者:CatalinaMargulis&?ArthurRossiOdaily?星球日报译者?|念银思唐

各国正朝着创建数字货币的方向快速发展。换句话说,我们获悉的各种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央行在实现官方数字货币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但是,事实上,世界上近?80%的中央银行要么根据现行法律不允许发行数字货币,要么相关法律框架不明确。为了帮助各国做出这一评估,我们在一份新的?IMFstaff?报告中审查了?174?个?IMF?成员国的央行法律,结果发现只有大约?40?个成员国在法律上获准发行数字货币。

IMF:加密货币行业可能会变得更糟:金色财经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货币和资本市场主管Tobias Adrian最近在接受采访时发出警告。加密货币行业可能会变得更糟。 Adrian 认为,未来更多的加密货币项目可能会失败。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的加密货币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 TerraUSD(UST)算法稳定币的垮台引发的,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崩溃。 在不久的将来,更脆弱的法币支持的稳定币可能会出现银行挤兑。他特别提到了稳定币发行商Tether作为此类项目的一个例子。尽管如此,Adrian 承认某些稳定币不太容易受到此类危机的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任坚信,如果美国经济陷入衰退,数字资产将出现更剧烈的抛售。[2022/7/28 2:42:13]

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技术问题

IMF官员:私营部门或为未来的CBDC启动带来价值:金色财经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货币与资本市场部部长Tobias Adrian最近表示,如果各国采用,那么私营部门可以为支持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技术带来价值。Adrian提供了两种CBDC模式。第一个模型研究的是合成CBDC(sCBDC),它们由中央银行的债务作为后盾,但在诸如商业银行之类的私人实体的帮助下发行。Adrian指出,应让私营部门来处理客户的尽职调查、钱包设计和货币分配,而中央银行将负责监管和监督。第二种“两层”模型将使央行负责CBDC的发行和交易结算,而技术可能会不定期地更新。Adrian认为,sCBDC模式将在更“基本的层面”上刺激私营部门主导的创新。[2020/7/28]

任何货币发行对央行来说都是一种债务形式,因此它必须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以避免这些机构面临法律、金融和声誉风险。归根结底,这是为了确保一项重大且可能引起争议的创新符合央行的授权。否则,这项举措将面临潜在的和法律挑战。

IMF首席经济学家:大封锁是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首席经济学家Gita Gopinath周二表示,大封锁(Great Lockdown)是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比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更加糟糕。她预计,由于损失9万亿美元,全球经济在2020年将收缩3%。预计美国以及发达经济体中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也将下降大约6%。Gopinath说,这是自大萧条以来,发达经济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首次都陷入衰退。Gopinath称,预计经济活动到2021年仍将低于病出现前的水平。这是一场严重的衰退,涉及破产问题和失业率急剧上升。(CoinDesk)[2020/4/15]

现在,读者可能会问自己:如果发行货币是任何一家央行最基本的职能,那么为什么数字货币形式如此不同呢?答案需要详细分析每个央行的职能和权力,以及数字工具不同设计的含义。

动态 | IMF:比特币和加密货币的快速增长将影响全球金融体系:据CCN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比特币和密码的快速增长可能会影响国际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表的题为《世界经济展望:稳步增长的挑战》的报告如下:“网络安全入侵和对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是另一个风险来源,因为它们可能破坏跨境支付系统,扰乱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加密资产的持续快速增长可能会给国际金融体系带来新的漏洞。这个市场必须快速增长,完善监管,得到政府机构的认可。[2018/10/15]

构建数字货币用例

为了在法律上具有货币的资格,一种支付手段必须被国家法律视为货币,并以其官方货币单位计价。货币通常享有法定货币地位,这意味着债务人可以通过将其转让给债权人来偿还债务。

因此,法定货币地位通常只给予大多数人容易接收和使用的支付手段。这就是为什么纸币和硬币是最常见的货币形式。

要使用数字货币,首先必须有数字基础设施,诸如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但政府不能强迫其公民拥有这些,因此授予央行数字工具法定货币地位可能是一个挑战。如果没有法定货币的名义,实现完全货币地位同样具有挑战性。尽管如此,发达经济体广泛使用的许多支付手段既不是?legaltender,也不是?currency,如商业账面货币。

未知水域?

数字货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我们的分析侧重于各央行正在考虑的主要概念的法律含义。例如,什么地方应是“基于账户”,什么地方应是“基于代币”。第一种是将当前在中央银行账簿中的账户余额数字化;第二种是设计一种新的数字代币,与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持有的现有账户不相连接。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差异存在于数百年的传统和未知水域之间。第一种模式与中央银行本身一样古老,由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在?17?世纪早期开发,被认为是现代中央银行的前身。在大多数国家,它在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地位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和理解。相比之下,数字代币的历史很短,法律地位也不明确。一些中央银行被允许发行任何类型的货币,而大多数仅限于纸币和硬币。

另一个重要的设计特点是,数字货币是只供金融机构“批发”使用,还是供公众“零售”使用。商业银行在其中央银行持有账户,因此是其传统的“客户”。但央行支持公民个人账户,就像在零售银行业一样,将是对中央银行组织方式的结构性转变,需要进行重大的法律变革。在我们的样本中,目前只有?10?家央行被允许这样做。

具有挑战性的举措

这些特征和其他设计特征的重叠可能会产生非常复杂的法律挑战,并很可能影响每个金融管理局的决策。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创建还将引起许多其他领域的法律问题,包括税收、财产、合同和破产法;支付系统;隐私和数据保护;最根本的是反和恐怖主义融资。如果它们要成为“货币演变的下一个里程碑”,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就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基础,以确保与金融体系的顺利融合、可信度以及各国公民和经济主体的广泛接受。

本文翻译自https://blogs.imf.org/2021/01/14/legally-speaking-is-digital-money-really-mone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区块博客

[0:15ms0-6:68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