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联盟原创出品?|
自比特币于2009年1月1日正式面世以来,公众对于虚拟货币与区块链技术不再陌生。国内一些企业已经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生产经营中。甚至有些企业对员工发放工资都采取发放虚拟货币形式。但是,近年来一些企业采用虚拟货币发放给员工劳动报酬,引起了一些劳动者的不满,甚至将其诉诸法庭。
劳动者与企业关于发放虚拟货币作为劳动报酬引发劳动争议,此举有法律依据支撑吗?司法机关的态度又是如何等等?本文将对其进行一一阐释。
一、案例导入
笔者以“虚拟货币”“劳动争议”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国内发放虚拟货币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为数不多,共24例,此处以关联度最高的一例进行论证。
韩国拟在实施虚拟资产第二阶段立法前征集行业意见并参考国外法律:5月25日消息,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创新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实施监管虚拟资产发行、分配和披露的第二阶段立法之前,希望通过征集行业意见并参考国外法律(包括欧盟和美国的立法),以自我监管形式准备监管体系。
据悉,韩国对加密行业的第一立法阶段为《虚拟资产投资者保护法》,已于5月11日通过,第二阶段立法将推进虚拟资产发行和披露等市场秩序的补充规定。[2023/5/25 10:39:27]
张迎春与原子链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京0105民初63366号。
该案件基本案情:
声音 | Shapeshift创始人:加密货币发展面临监管和高额法律费用双重压力:据雅虎娱乐消息,Shapeshift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埃里克·沃里斯(Erik Voorhees)在上周纽约共识会议上表示,由于加密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加密货币的监管难度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当监管机构花了三年的时间来了解这个行业的某个部分时,它已经又变得更加多样化。Shapeshift在1月份的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去年收到了60份执法请求,其中包括联邦调查局,美国国土安全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Voorhees已经花费数百万美元在相关法律业务上,并且费用金额仍在持续增加,这对公司的加密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压力。[2019/5/21]
2018年5月被告原子链公司应支付原告张迎春工资34800元,原告张迎春认可被告用人民币已经支付的11600.02元,剩余部分未支付。
R3和Ripple的法律纠纷赔偿金额已涨至200亿美元:随着瑞波币的价格大幅飙升,R3和Ripple的法律纠纷赔偿金额已经上涨到了200亿美元。
根据去年的相关报道称,R3和Ripple在首次宣布分道扬镳之后,便因为双方的合同纠纷对后者提出了法律诉讼。R3首先起诉Ripple,声称他们违法了合作协议,终止R3的购买权合约。根据此前双方的合同协议,R3应该可以0.0085美元的价格,购买50亿个瑞波币。然而自该交易达成以来,瑞波币价格已经飙升了45000%,周四盘中的全球均价一度达到3.84美元。[2018/1/5]
后被告原子链公司向原告张迎春支付价值22200元虚拟货币,是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剩余未支付的工资的等值财物。原告对此持异议态度,遂诉至法院。
该案件法院判决被告应当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工资,对其用虚拟货币支付的工资未予以采纳。
可见法院对于企业用虚拟货币支付员工工资的形式并不认可。
二、司法机关不予认可虚拟货币支付工资的法理分析
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支付货币给劳动者作报酬。企业若支付虚拟货币作为员工工资,可能面临支付不被法院认可的现状,并需要企业重新给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外汇管理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报告》规定
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首先,虚拟货币在我国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我国的法定货币就是人民币纸币,未来可能会出现央行数字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但就目前而言,企业采用虚拟货币发放工资违背《劳动法》的规定;
其次,企业支付的虚拟货币多数可能与美元锚定,或者与美元挂钩。如果司法机关支持企业将虚拟货币作为工资发放,违背了《外汇管理条例》中“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规定;
最后,司法机关不支持用虚拟货币作为企业员工发放工资的形式,是因为其认定,虚拟货币支付工资也是《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报告》中规制的“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的衍生行为。一旦允许,可能是变相支持虚拟货币在国内的兑换等行为,与国家的立法初衷违背。
国内企业应当注意,无论是对员工支付工资、劳动补偿金还是竞业禁止补偿金,都应当支付我国法定货币。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司法机关多不会将所支付的虚拟货币作为工资、劳动补偿金等了结,这样做也能避免给企业自身带来不必要的讼争。当然也期待国家出台政策,对于虚拟货币的相关规定更明确。也更有利于指导司法机关来审判,公众也能更规范的行使自身权利。
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设立区块链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