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经济参考报消息,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2021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消息,福建省试点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自试点以来,银行通过跨境区块链平台融资类应用场景已累计办理贸易融资业务6516笔、金额23.58亿美元,中小微企业融资笔数占比超过八成、金额占比近六成。“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为2021年区块链服务平台新上线的应用场景。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称,该场景搭建起外汇局、信保与银行之间数据互联和业务对接的桥梁,提供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便捷的单证核验服务,有力解决长期困扰保单融资业务的操作成本高、数字化水平低及数据壁垒明显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跨境区块链平台月均融资额较疫情前增长51%,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缓解资金紧张、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提供重要支撑。
福建:在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金色财经报道,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于10月12日在福州召开,大会透露福建省将在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目前该省共有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13个、大数据研究院(所)27个。[2020/10/12]
福建长汀县人民法院: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不能受法律保护: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比特币的合同纠纷案。原告廖某在被告王某高额回报的鼓吹下,向王某投资了 50 万元用于经营空中比特币俱乐部。因王某并未兑现高收益的承诺,也未返还投资款,廖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不能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因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故裁定驳回了廖某的起诉。廖某最终落得个钱财两空的结局,而王某则因涉嫌罪被机关立案侦查。
此前报道,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5月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 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虚拟货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福建法治报)[2020/5/13]
动态 | 福建中海创集团构建工业互联网生态型平台 集合区块链等技术提供商:据人民网消息,福建中海创集团构建了工业互联网生态型平台“海创云”,该集团董事长陈米力表示,平台集合了工业协同设计方、平台运营商、工业大数据企业,以及包括浪潮、用友、昆仑数据等工业软件、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的提供商等,为工业企业用户提供工业2.0到4.0的全方位技术支持服务。[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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