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区块链+人工智能?小心类犯罪红线_区块链

引言

随着元宇宙、人工智能概念的火热,自2010年后便有不少犯罪团伙打着元宇宙、人工智能、高科技、区块链等等“新概念”进行各式各类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非法集资类犯罪、类犯罪、类犯罪更是其中的“主力部队”。飒姐团队便以此前的一份涉区块链、人工智能的案例(案号:(2019)赣0723刑初142号)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类犯罪。

01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的Token平台打着“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金融真正落地完美应用”等旗号,对外宣称是一个去中心化智能理财钱包,且是一个投资平台。平台的操作模式是由投资人通过输入邀请码(即推荐人的ID号)在下载的Token平台软件上注册账号,建立某钱包后,将从某网站购买的数字货币转入某钱包,某钱包理财收益可随时转出到某网站提现实现财富增值。

金色晨讯 | 5月23日隔夜重要动态一览:21:00-7:00关键词:高盛、韩国、稳定币、星展银行

1.高盛数字资产负责人:高盛将扩展加密货币领域产品;

2.韩国三大金融集团拒绝向加密交易所发放实名账户;

3.稳定币总市值突破1000亿美元;

4.星展银行:比特币或是比美元更有效的价值存储资产;

5.消息人士:高盛已重新考虑加密货币是否为可行资产类别;

6.以太坊矿工收入降至1个月低点;

7.PeckShield预警:Bogged Finance遭闪电贷攻击;

8.Compound 046提案获批 将支持添加LINK。[2021/5/23 22:33:29]

其收益模式为:一是平台币(即TSY)存款状态的静态收益,投资金额在500美元(等值的数字货币)以上,日收益是0.3%-0.8%,月收益是10-20%,另每天签到有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的收益。二是动态收益,指发展人投资收益,其内分为两部分:1、推广App链接收益的直推收益,投资人分为多个层级,各层级可以分别享有下层人员收益的100%-5%。2、各层级按照团队业绩收取下层人员收益的15%-5%作为管理收益。

金色热搜榜:BTM居于榜首:根据金色财经排行榜数据显示,过去24小时内,BTM搜索量高居榜首。具体前五名单如下:BTM、ONT、WICC、XTZ、NEO。[2020/7/28]

2018年12月,被告人钟某某经人介绍投资Token平台后,先发展家人及身边的人投资,自己安排线下张某1、王某1两条主线向下发展,为便于发展人员,利用某公司办公场所,积极宣传推广Token投资平台,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课、分享会,播放该平台宣传视频,由其继女张某1、儿媳邓某1及王某1等人主讲该平台的注册操作、买币、卖币及宣称如何推广收益,同时建立多个微信群宣传该平台,在群内宣传鼓动他人发展下线投资该平台,另外打着智能理财等幌子口口相传发展人员投资。平台关闭前,钟某某系最高层级,其推广和发展Token平台以拉人头、团队计酬形式发展下线,共发展人员46人,层级10级,涉案金额2235637元。

金色晨讯 | 任正非:中国可以发行自己的Libra:1.美国检察官BTC-e交易所及其高管提出正式起诉。

2.外媒:消息人士称Bakkt计划在第三季度推出,但部分计划存在风险。

3.任正非:中国可以发行自己的Libra。

4.美国国税局表示正在向美国加密货币所有者发出警告信。

5.印度加密货币法案的起草人离职。

6.V神:我希望以太坊的登录可以标准化。

7.麻省理工研究员指责Facebook在Libra的设计上剽窃其论文成果。

8.福布斯:Facebook或正在推出两种版本的Libra。

9.彭博:随着富达、Facebook等大公司进入加密领域,监管和透明度或有所改善。[2019/7/27]

02  裁判理由及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投资Token平台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投资购买定额货币后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收益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最终认定其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虹:区块链有助于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促进物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普及与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近日表示,在应用层面,区块链的安全、透明、高效三大优势,使其特别有助于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促进物联网和共享经济的普及与创新;在资本市场,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和智能合约可以大幅减少人工核对工作,为金融机构节省成本。(新浪财经)[2018/5/8]

03  案例评析——何为组织、领导活动罪

所谓组织、领导活动罪,系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行为。

香港科技园行政总裁:人才、资金、货物和数据的自由流通将为区块链等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据新华社报道,香港科技园公司行政总裁黄克强近日表示,科技园将着重科研成果产业化,并通过加强与内地联系带动香港产业多元化。在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设方面,黄克强表示,人才、资金、货物和数据的自由流通是香港最大的竞争力之一,如果落马洲河套地区能打通上述领域,将为生物医疗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金融科技等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深圳和香港的共同愿望和方向,目前仍在讨论之中。[2018/2/27]

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是否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的关键都在于行为人所涉及的活动是否属于活动,在这个认定上,是否涉及元宇宙、人工智能或者高科技实际上并不重要。实践中,后者往往作为噱头用以引诱其他民众参与活动之中,其虽然名义上系一元宇宙项目或人工智能项目,但实际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元宇宙、人工智能内容,或者虽然在该活动中存在人工智能或者元宇宙要素甚至相关研究成果,但行为人系利用该研究成果作为形式活动内容,其实质仍然是以之为活动发生的场景。本案中的钟某某就属于第二类情形,其虽然有相关人工智能、区块链的项目内容,且利用了相关的APP,但实质上,该等内容以及APP并不是其活动以及收益的核心内容,其系利用该APP和平台模式进行了实质上的活动,最终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从而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

因此,如前所述,本罪认定的关键,仍然在于活动的认定。对此,《关于办理组织领导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样的规定下,显然认定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三级以上的层级以及是否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对于前者,应当注意的是,三级以上的层级包括三级,同时即便存在三级以上层级,参与人数亦必须满足三十人以上的要求,否则层级满足人数不满足的条件下仍然不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人数过少的情况下,其很难达到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后果进而需要刑法加以处置。此外,也正是因为有层级及人数的限制,不少犯罪分子认为只要形式上进行剥离,就能够排除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的可能,对此《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组织后,继续从原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以此对层级和人数进行了实质性认定。

对于后者,若纯粹以人头计酬,其当然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但实践中的形式多种多样,其计酬或返利依据可能从形式上完全与人员数量无关,如本案中钟某某及其利用的APP的计酬方式便似乎与人员数量无关,似乎系以人员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对于这种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形式,根据《意见》的规定,其实系所谓的“团队计酬”式活动,而该行为实质上不构成犯罪。但正如前述,本案中的钟某某之行为属于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活动,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该行为仍然系犯罪行为,应以组织、领导活动罪认定。

写在最后

行为有着巨大的刑法风险,在各大项目的拉新或者推广活动中都可能有因为涉嫌进而有涉刑的可能。但飒姐团队还要提醒大家的是,行为实际上还有着极大的行政处罚风险,无论是团队计酬式活动还是构成犯罪的“式”活动实际上都是行政违法行为,被明确规定在了《禁止条例》中,老友们务必注意风险,合法合规经营。

肖飒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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