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周五宣布,该机构正在向拥有虚拟货币、可能没有缴纳必要税款的美国公民,以及去年不正确申报数字资产税款的美国公民写信。
美国国税局(IRS)局长查克-瑞蒂格(Chuck Rettig)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纳税人应该认真对待这些信件,审查他们的税务申报文件,并在适当的时候修改过去的纳税申报单,偿还税款、利息和罚款。国税局正在扩大我们在虚拟货币方面的努力,包括增加数据分析的使用。”
美国国会议员:Libra相关争议不是关于加密货币本身:美国国会议员、国会区块链核心小组联合主席Darren Soto回忆称,“我记得在能源和商业委员会召开听证会之前,我和马克·扎克伯格一起观看过听证会,很明显,我的很多同事并不真正了解技术。”他担心,国会对新兴技术缺乏了解,正在阻碍美国建立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加密货币行业。
除了向国税局等机构施压,要求它们发布指导意见外,区块链核心小组还专注于教育国会的其他领域,在这些领域,议员们不太关注包括加密货币在内的技术。针对去年夏天对Facebook拟议的Libra稳定币的争议,Soto表示,“Libra的争议其实更多的是国会与Facebook的摩擦和挫败,而不是加密货币本身,尽管也有人害怕拥有并行货币。但我提醒大家,我们有黄金,我们有其他国家、货币、白银、大宗商品库存。有多种不同的平行货币和价值单位。”(Cointelegraph)[2020/8/15]
该机构说,它上周开始发信,到8月底将有1万名纳税人收到这些信件。名单是通过“美国国税局正在进行的各种合规工作”获得的。美国国税局表示,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
美国国会议员呼吁美联储提高CBDC工作的透明度:金色财经报道,美国国会议员Tom Emmer周四在在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技术特别工作组举办的听证会上表示,美联储(Fed)应更加专注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研发工作,应提高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的透明度。Emmer称,美联储的工作是其强烈支持的进程,但不幸的是,这一过程并没有达到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必要的公众考虑和透明度。Emmer强调需要开放的和易于使用的新支付系统,并指出“现金是一种公共支付基础设施”。据悉,Emmer是美国国会区块链核心小组的联合主席,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该技术的立法法案。[2020/6/12]
根据2014年发布的指导意见,美国国税局将所有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和瑞波币——视为美国税法下的财产。这意味着,与房地产一样,出售加密货币或用其交换其他商品也是一项应纳税的活动。与股票类似,数字货币持有者也必须报告加密货币交易的资本利得和损失。
动态 | 美国国税局发布有关加密货币分叉的征税指导:据外媒SlashGear报道,美国国税局局长查尔斯·雷蒂格(Charles Rettig)在今年5月曾发表评论,称其将发布有关美国加密货币征税的未来指导意见。周三该指导意见被透露。这是美国国税局(IRS)自2014年以来就此事发表的相对简短的评论以来,发布的第一份指南。自2014年以来,加密货币发生了很多变化,包括比特币两次最主要的涨跌。美国国税局周三在文档中回答了两个新问题。一个是认为《国内税收法典》的总收入是加密货币硬分叉的结果。另一个问题是相同的,但是关于“硬分叉之后新加密货币的空投”。在这两种情况下,由于纳税人没有收到新单位的税款,而纳税人拥有的加密货币硬分叉,因此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61条,纳税人没有总收入。反之亦然,如果该纳税人通过硬分叉后的空投收到了一种新的加密货币单位,那么该纳税人的总收入就属于第61条。当然,对于所有的加密货币用户来说,这不一定是完全清楚的,因为要区分出实际上有多少种不同的因素,要分辨一个加密货币的“单位”是否实际上已经被“接收”并不总是那么容易。不管所提供的文档的准确性有多么不完美,保持一点清晰总是很高兴的。美国国税局(IRS)也公开建议他们“就此领域的其他指南征求公众意见”。[2019/12/29]
大多数交易都计入短期资本利得,根据收入等级的不同,资本利得的税率最高可达39%。然而,那些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并将其出售的人只需要缴纳长期资本利得税,税率要低得多,为15%至23.8%。
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成员、俄亥俄州共和党众议员沃伦-戴维森(Warren Davidson)是推动包括修改税法在内的区块链法案的议员之一。今年早些时候,他和他的共同发起人提出了一项法案,将加密货币从适用于传统股票的联邦证券法中豁免。由于Facebook发布了数字货币Libra白皮书,加密货币税收问题最近得到了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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