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欣喜地看到,近期的区块链研讨会已经逐渐实质化,正规军进场,银行系区块链项目强劲;物流类区块链项目繁花似锦。
对比前几年“币圈”带动“链圈”,如今的势头明显“健康”许多,但是近期的一些文件也让我们看到当局在警惕区块链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函,提示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风险,提醒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炒作“区块链”概念,以所谓的“虚拟货币”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然而这些项目其实和区块链技术毫无关系。
无独有偶,11月14日,上海市也发布了《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排摸整治通知》。今天咱们就正规区块链项目,其行为的法律边界问题,进行学习和探讨。
金色午报 | 2月26日午间重要动态一览:7:00-12:00关键词:马耳他、数字美元、DeFi、胡润、ETC
1. 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发布有关STO咨询文件的反馈说明。
2. CFTC前主席Chris Giancarlo披露其数字美元计划官网。
3. 韩国税收政策协会专家提出分步进行的加密征税方案。
4. bZx交易所事件爆发以来,DeFi损失超2亿美元。
5. 胡润全球富豪榜区块链行业有6位10亿美金企业家上榜。
6. ETC将于今晚21时就Phoenix升级举行开发者电话会议。
7. BM:EOSIO 合约未来可以将数据存储到硬盘。
8. 市场普跌,BTC暂报9181美元,近24下跌4.31%,市值为1672.24亿美元。[2020/2/26]
文章脉络:
金色晚报 | 2月10日晚间重要动态一览:12:00-21:00关键词:销毁、平台币、公链、甲骨文预测
1.火币近期将上线火币公链测试网和发布HT全新规则。
2.OKEx宣布销毁7亿未流通OKB,OKChain测试网、DEX同步上线。
3.FCoin Team将于今日永久销毁持有的全部FT。
4.共计销毁14亿枚ZB积分 将平台积分价值回归用户。
5.日本议员提议将日本数字货币纳入政府政策指南。
6.上海市发布智慧城市建设意见 内容含支持区块链数据溯源。
7.灰度比特币信托持有28.5万枚比特币 占BTC总量的1.57%。
8.甲骨文预测:未来100%的供应链App都将依赖于区块链等技术。
9.比特币日内回调下跌,由10190.13美元最低跌至9751.61美元。[2020/2/10]
1. “联盟链”是否受到《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制;
金色晨讯 | 央行软件开发商两年已注册78项数字货币专利 前海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跨行业失信数据共享:1.前海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跨行业失信数据共享
2.央行软件开发商两年已注册78项数字货币专利
3.香港推出首个加密货币支付平台CSPay
4.澳大利亚监管机构正在制定法律以有效监管加密货币
5.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ICO产品是“特殊的挑战”
6.俄罗斯萨拉托夫州4万人参与区块链选举
7.美国零售巨头Target通过Fold接受BTC
8.比特币难度下调后蚂蚁T9或可再次开机
9.RnF将在马耳他推出区块链银行[2018/12/19]
2. 区块链项目合规,容易忽略哪些细节;
3. “区块链”不是“取款链”,谨防非法公开融资。
分析 | 金色盘面:GTO表现活跃:金色盘面综合分析:过去几日资金持续流入,短线走势强劲,从日线图看,这里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日线级别的底背离反弹机会,目前价格再中轨附近,如果持续反弹,有望挑战上轨压力,但是要关注短分时的轨道变化情况。价格波动是市场行为,提醒投资者注意做好风控。[2018/9/18]
“信息服务”是抓手
2019年2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颁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区块链信息规定),目前为止,我国对于区块链技术落地到具体项目中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很少,该规定就是当下区块链项目方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我们看到区块链信息规定,其上位法是《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由此可见,区块链信息规定的法律位阶不高,未来可能被更高位阶的规章或法律法规所影响或覆盖。
区块链信息规定的规制对象:一是“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二是“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这里是否排除“联盟链”,值得探讨。如果仅在一个集团内部或银行各个网点之间进行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是否会被认定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飒姐认为:按照文义解释,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仅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节点,而联盟链实际上是针对“内部客户”提供区块链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等机构的区块链项目不受该规定的规制。
然而,如果按照“穿透式”监管的思路,可能要把“向社会公众”理解得更为广泛,最终银行等机构输出的产品或服务,还是要面向社会普通大众,而其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公共品,那么,此时,该文件就要规制“联盟链”。(飒姐本人认可第一种理解,联盟链不受该规定的规制)
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区块链技术项目近期的火爆,也催生了各个监管婆婆的热情,不断有发声或者标准推出,各省市也有促进发展的意见,但是,我们应当明确,还是应该按照法律办事,必须尊重规范性法律文件给我们的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管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再者,区块链信息服务者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此外,相关的时间日期也是需要重视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
谨防非法公开融资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里面明确了ICO(首次代币发行)的性质,“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该文件还指出了ICO的风险,“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可以看到,ICO在国内的定义是一种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不仅经营者违法,同时投资者也有巨大的风险。
结合文章开头提到的银保监的发函以及近期上海市的《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所排摸整治通知》,“区块链”不等于“取款链”,ICO等非法公开融资活动依然是被禁止的,区块链的推广不等于ICO的死灰复燃。
感谢读者,这里是“越过山丘,还在等你的飒姐”,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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