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主动投案时只承认了自己的小部分受贿事实,对其他的违法行为有所保留,妄图蒙混过关,换一个‘从宽处理’……”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主动交代问题避重就轻,最终身陷囹圄的一幕,令广大干部尤为警醒。
1986年,杨平毕业后被分配到凤山县砦牙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因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很快被调到县直部门,并从普通干部一步步成长为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起初的十来年,杨平十分珍惜组织给的机会,在工作中一直兢兢业业,先后荣获“全区土地登记和土地调查先进个人”、河池市“先进个人”、凤山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我当了十来年的副局长,一直兢兢业业,看着自己同一批提拔副科甚至后面提拔的干部得到组织的进一步任用,心理渐渐地不平衡,觉得帮老板协调解决问题,拿点钱也是应该的......”在杨平30余年的工作生涯中,有28年都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眼看同批提拔的副科大多就任部门“一把手”了,自认为自己资历老、业务强,对单位的付出多、贡献大,却始终得不到组织进一步提拔重用,其心态开始慢慢失衡、理想信念坍塌,总感觉“不捞点、不占点太吃亏”。
2010年,一工程项目老板王某承揽凤山县某道路建设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纠纷问题,工程难以推动,王某就找到了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平请求其出面帮忙协调,在杨平多次到场出面协调下,该工程得以顺利开展。为了感谢,王某给杨平送去了5万元的“感谢费”。
杨平对受贿的后果心知肚明。为规避组织调查的风险,第一次伸手,他便开始耗费心思谋划布局,让王某把钱转存至其他人账户,制造与行贿人未发生经济往来的假象,采取间接迂回的方式接受贿赂。
贪欲的种子一旦种下生根发芽,便如疯长的野草,一发不可收拾。想到自己只是“多说几句话,多跑几趟腿”就到手5万元,尝到权力变现的甜头后,杨平对老板的主动请求有求必应,为他们在工程承揽上打招呼、提供便利,收取好处费。
在杨平收受的10余笔贿赂中,其中数额最大的达28万元。2016年,凤山县建筑工程公司工会主席姜某为了承包凤山县某道路建设工程,找到杨平请求帮忙,并承诺会给杨平一些好处费。杨平以“先给钱后办事”为由,让姜某把钱转存至指定的其亲属账户。作为“回报”,杨平利用职权便利为姜某取得项目工程出谋划策,最终姜某如愿通过挂靠某竞标公司的方式,中标该道路建设工程。
刚开始杨平收受好处费还以“帮人办事拿点钱也没什么”的想法麻痹自己,随着“伸手”的次数不断增多,杨平已经顾不上考虑有没有在项目中“出力”,不论金额大小,只要老板送的都全部收下。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杨平害怕东窗事发,心理压力越来越大。2021年10月,预感可能要出事的杨平选择了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但心存侥幸的他表面上声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组织”,实际上只象征性地供述了两笔小数额的受贿事实,对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只字不提。
“当时我抱着闯关的心态,想着能少说一点是一点,试探一下组织到底掌握了哪些情况。”因担心涉案数额太大受到严重处理,在说明问题时,杨平耍起了“心眼”,只是“丢个石头试水深”,避重就轻,以小遮大,企图蒙混过关,妄想可以免受牢狱之灾。就这样,“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杨平错失了能获取更大从宽处理的机会。
杨平的“小伎俩”很快被办案人员识破,其前后矛盾、避重就轻的“交代”更是漏洞百出。2022年3月,凤山县纪委监委对杨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在经历留置之后杨平才深刻感受到:心存侥幸对抗组织调查,都是徒劳的。唯有真正坦白交代问题,才是正确选择。
经查,2010年至2020年,杨平在任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以及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42.7万元,非法收受贿赂共计94万元。
正所谓本想瞒天过海最终作茧自缚,2022年6月,主动交代问题“缩水”的杨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0月28日,杨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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