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海南规划的“数字资产交易”,指的是加密“货币”交易吗?_加密货币走势市场

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的迷惑说法。

前几天海南的区块链会议,给很多业内人士人打了一剂强心针——在这次会议上,海南副省长公开表示:“希望海南能够成为国家数字资产交易示范区。”更让圈内众人感到兴奋的是,业内某位知名交易平台创始人也参与了本次会议,并发表了相关谈话。

于是,通过这两个信号,不少解读便认为:海南省未来很可能会开通数字资产交易,而币圈有很大的可能走向合规之路。

从表面上看,这个结论似乎真的是无懈可击:既然数字资产的理念已经得到了顶层机构的认可,那现在的币圈,已经基本相当于成功上岸。但很多人没有想到一点:现在相关机构所提出的“数字货币”也好,“数字资产”也罢,真的是他们所参与的加密“货币”吗?

01起自山寨,归于虚拟当不成币的山寨币

必须指出,作为一个自下而上发展起来、且又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产业,区块链行业目前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例如,对于比特币和山寨币等加密货币的称呼算是一个典型案例。

在过去几年里,出现过诸如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加密通证、区块链资产等五花八门的称呼,以至于很多时候见到一个新名词时,往往都会一愣,几秒之后才会反应过来——对方其实想说的是虚拟山寨币。

按理来说,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是特例。在任何一个新生领域,都会出现这种概念混乱的情况,比如现在大火的“数字经济”、“数字化”等概念,虽然人人都在讨论,但怎么样的经济才算是数字经济、以及如何改造一个行业才算是将其“数字化”,简直称得上是各说各话,每个人给出的标准和说法很可能都不一样,但真理往往就是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诞生的。

然而,加密货币所面临的情况,目前看来却要比其他行业复杂得多。原因在于:加密货币是一个直接面向C端散户、且主打货币概念的投资品,而对于各国来说,金融投资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货币更是堪称国民经济运行的底层基础设施。

换言之,在这两个行业的发展上,任何一个经济体容许的试错成本都是很低的。而如果要将其试错成本压缩在一定范围之内、进而让金融乃至社会的运行稳定可控,就必须要将其主动权掌握在手里。否则的话,像“数字货币”这样的概念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进而给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最近两年以央行为代表的正规机构开始大力推广自家研发的“央行数字货币”、以及熊市之中投资者对山寨币认可程度的下滑,在“数字货币”这个概念定义权的争夺上,正规军已经开始对民间机构形成压制之势了。

从以往产业数字化的经验来看,这种情况其实并不是特例:在前几年“互联网+实体产业”盛行的时候,很多研究者经常会将某一行业的“互联网+产业”解释为“去中心化产业”,而这种理念无疑损害了那些中心化大企业的利益,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进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大企业往往会推出另外一个版本的“互联网+产业”理论,也就是“既要互联网,又要中心化”,来与原有的理论进行竞争。

严格来说,我们虽然无法断定国家数字货币的推出,有着像类似于上面这些机构的初衷,但它确实起到了这样的效果。至少就现在而言,当有关部门表态要积极提倡发展数字货币的时候,这个“数字货币”,跟投资者手中各种各样的Token,已经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了。

02数字资产会是加密货币的准确定位吗?

从上面的表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起于山寨,归于虚拟”的新生事物,过去两年时间里出现的五花八门的Token,终究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货币梦”。那么,它们能否以其他形式的资产形式而存在呢?比如像文章开头所提到的“数字资产”,其所指的是山寨币吗?在很多人看来,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而其依据就是:某虚拟币交易平台的创始人也出现在了本次会议上,并进行了内容分享。

然而,如果从资产的概念出发,我们就会发现,这种设想很可能并不成立。需要指出,尽管目前业内关于“资产”一词尚未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定义,而且分类标准也颇为多样化,比如可以被分为流动/长期资产、有形/无形资产等,但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会给其持有者带来某项确定的正面权益。

专利权和著作权算不算资产?当然也算,虽然其所有者无法直接使用这些资产,但别人在引用相关资料的时候,这些资产依然可以为所有者带来经济收益权;创业公司期权算不算资产?这个就不好说了,由于期权本身价格以及行权时间的不确定,很难说它能够为所有者带来什么比较确定的权利和利益,纵观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史就会发现,公司期权变废纸的情况并不鲜见,这是为什么像创业公司期权这样的“空气”,一直以来并没有被划分到会计学中资产范畴的原因。

现在很多人手里的Token其实也是一样的,虽然现在很多人都愿意把公司发币上所类比成为“上市”,把公司所发行的Token看作是“股票”,但事实上,Token跟股票是两种差异非常大的事物:股票可以算作是资产的一种,因为持有较多股票的股东们可以享受决策权、选举权、分红权等权利,但Token却不然,除了某些大交易平台发行的平台币有手续费分红权益之外,绝大部分的项目方,在主流社会给予它们长达两年的“试用观察期”内,始终未能给予其Token持有者任何确定性较高的权益。

03加密货币失势的背后是区块链行业运行逻辑的转变

从这一点上我们其实就不难看出:无论是10·25谈话中所涉及到的“数字资产”一词,还是近期海南某区块链会议上所提出的“数字资产交易”,其实跟现在的各种山寨币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因为所谓“数字化的资产”,前提条件必须是链上交易的标的物,首先要符合“资产”的标准,也就是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较为确定的各种权益。

既然如此,本次会议为什么还要邀请虚拟币交易平台的创始人参加?在仔细研读了这位创始人具体的发言后,我们可以发现,其所分享内容的重点并不在数字资产,更不在虚拟币交易,而主要是在于区块链技术原理的解读上。

即便是在就职企业的介绍中,这位创始人也仅仅以“一个全面的区块链大数据平台”一笔带过,也就是说,这位交易平台创始人更多的是以“区块链技术专家”的身份来参会并发言的,而其“交易平台创始人”的身份则被刻意淡化,更未曾提及什么相关的业务。而有关部门所构想的“数字资产交易”跟目前很多人所熟悉的“加密货币交易”之间,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那么,如果未来的数字资产不是指现在的这些加密货币的话,那它究竟指的又是什么?上文有提到:所谓的数字资产,指的应该是那些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赋予人们各种权利的资产,尤其是一些无形资产,比如说在一些图片和音乐的使用权方面,将这些资产的交易过程上链,这才是相关机构预期中的“数字资产”。

至于有形资产,其各种权益的转移往往需要线下相关程序的配合,在当今社会对区块链认知程度并不高的情况下,落实起来还很困难。比如现在很多人一提到资产通证化就会想到房产厂房这种大型重资产,这就属于比较明显的步子太大,操之过急了。

数字货币与数字资产概念的转移,看上去似乎仅仅是一个不太重要的理论概念的迁移,但对于区块链本身行业来说,它实际上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转变:那就是这个行业本身、以及为其所提供各种服务的衍生产业,正在逐渐从“C端化”转向“B端化”——当加密货币因流动性更为充裕、以及信息不对称消失等原因而造富传说不再之后,对区块链这一技术保持关注的普通个体将会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将更多的是来自国家与企业的人士。

简单地说,这个行业将越来越不像一个“流量生意”,无论是以往的发展思路、客户群体、乃至于从业人员,未来很可能都将会迎来一轮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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