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中本聪的争夺加入了中国人 为什么那么多人争夺比特币铁王座?_ESCROW币

核财经App编译

自10多年前比特币问世以来,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真实身份一直是个谜。

在过去的10年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曾经声称自己是神秘的中本聪,但他们的断言总是遭到怀疑,而且缺乏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在过去的几个月,这种现象似乎有了新进展,多个声称自己就是比特币创始人的人,就比特币原始白皮书版权和比特币商标提出了登记诉求。

本文探索了那些试图登上加密世界铁王座的各种主张,以及试图宣布拥有这种开源、分散的加密货币的可能原因。

古怪的澳本聪(CraigWright)

澳大利亚商人克雷格赖特(CraigWright)长期以来一直是加密货币圈子里一个有争议的人物,自2015年起,他就自称是中本聪(SatoshiNakamoto)。赖特竭尽全力试图证明自己的观点,2019年,他甚至以诽谤罪起诉了比特币现金支持者罗杰·弗和著名的密码播客主持人彼得·麦考马克——此前他们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质疑他对中本聪身份的指认。

5月21日,赖特的法律代表对比特币白皮书以及协议的早期代码提出了版权要求,这是他“证明”自己是中本聪的最新努力。

美国版权局(UnitedStatesCopyrightOffice)收到了赖特作为比特币白皮书作者的注册申请,但这一消息遭到了许多行业评论人士和专家的严厉批评。

关于赖特宣称自己是中本聪,外界对其背后动机有很多猜测。然而,的确没有办法淡化他与比特币SV(Satoshi愿景)的联系。莱特是开发比特币SV的nChain公司的创始人,在莱特提出版权要求的那一周,这种加密货币的价格大幅飙升。

正如加密货币作者大卫杰拉德上周说的那样,赖特的主张目的就是炒作其山寨币。

美国版权局不检查任何声明或声明的有效性。根据官方新闻稿,美国版权局基本上承认,它没有核实任何事实,只是在假定支持文件有效的前提下接受了这一申请。新闻稿说:

“一般来说,版权局收到登记申请时,申请人应当证明所提交材料所作陈述的真实性。版权局不调查任何声明的真实性。”

此外,美国版权局承认,一个版权可以注册多个版权主张,目前的情况是:“登记代表对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权益的要求,而不是对其中要求的真实性的确定。版权局可能登记多个相反的权利主张”

刘伟出来凑热闹

就在赖特的版权声明在美国版权局注册后的几天,一位名叫刘伟的中国公民对比特币白皮书提出了版权主张。

据多家媒体报道,刘目前是加密货币市场研究公司Coinsummer的首席执行官。报道援引他的话说,他提交版权声明,目的是为了证明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比特币白皮书的版权。

这一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相对热烈的反响,加密货币爱好者们对第二次版权注册的讽刺性进行了庆祝。

不过对刘的身份和下落,不同报道之间充满矛盾,一些报道认为刘是男性,另一些出版物称刘是女性中国公民,而对刘以前和现在的就业状况有不同的报道。

枭拥有比特币商标?

更奇怪的是,有很多报道称,与已故哥伦比亚枭巴勃罗·埃斯科巴(PabloEscobar)家族有关的一家公司一度拥有比特币的商标。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文件,一家名为CoinLegalLtd.的公司在2018年7月注册了比特币商标。快速搜索一下在网上注册的这家英国公司,就会发现该公司只有一位董事,奥洛夫·凯洛斯·古斯塔夫松(OlofKyrosGustafsson)。

根据古斯塔夫松的Twitter资料,这位瑞典人也是EscobarIncorporated的首席执行官。虽然其他出版物声称巴勃罗·埃斯科巴的弟弟罗伯托·德赫苏斯·埃斯科巴·加维里亚是去年商标申请的签署人,但调查无法证实这些说法的真实性。

CoinLegal公司的详细资料只列出古斯塔夫松作为唯一的董事的公司-没有提到RobertoEscobar。然而,EscobarIncorporated网站将RobertoEscobar列为CoinLegal的创始人。

该网站历史页面称,罗伯托埃斯科巴(RobertoEscobar)成立了通用控股公司(generalholdingcompany),以保护资产和价值。

必须指出的是,对美国专利和商标数据库的搜索显示,在过去两年中,有大量的对比特币商标的专利申请,因此越来越难以确定其所有权的任何证据。

模糊的边界-什么是合法版权?

首先,确定因各种条约和公约而提出的管辖权是重要的。版权、商标和专利在全球范围内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管辖范围。在美国,版权法受《兰汉姆法》(LanhamAct)管辖,该法案也被称为1976年的《版权法》(copyrightAct),为美国现有的版权法提供了框架。

在国际上,创意作品受到各种国际条约和公约的保护。律师安德鲁·罗索(AndrewRossow)指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

“有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为创意作品提供保护。《伯尔尼公约》是处理版权国际保护问题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它禁止成员国在版权保护方面强加“手续”,即版权的享有和行使只需要遵守原产国的手续。”

在围绕比特币的持续争论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版权注册是否证明某个特定的人是作品的所有者或创作者。这里重要的是要强调“版权注册和授予版权”之间的区别,罗索补充说,个人混淆两者是很常见的。

首先,根据美国版权法,个人对其以任何可以被感知、复制或交流的表达方式创作的原创作品享有版权保护。罗索还解释说,版权注册给了持有者一个合法的使用参考:

虽然不需要注册,但注册可以让版权所有者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具体来说,它允许版权所有人将有关作品的日期和内容记录在案,并提供可核实的说明,以便在发生法律索赔时,版权所有人可以制作该作品的副本。”

刘伟在比特币白皮书上注册第二项版权主张的做法,提供了另一种法律场景。如果有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人共同主张一件有争议的知识产权,那么可能会导致版权属于共同作者的情况。

为了试图理解赖特的比特币版权主张,罗索认为有两个可能的原因:赖特确实可以声称是比特币白皮书的作者之一,或者他声称自己是唯一的作者,因此可以主张侵权利益。

版权赋予持有者两种权利:经济权利和道德权利。经济权利允许持有者从他人使用其作品中获得经济回报。道德权利给了作者不同的方式来保存和保护他们的作品。

也许从这场灾难中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美国版权局(U.S.CopyrightOffice)并不核查申请人的版权声明是否有效。

这是版权局在现代面临的一个问题,像这样的一个场景揭示了这个明显的缺点,正如罗索承认的那样:“版权局的工作不是确定准确性——这是法律体系和法院的职责所在。然而,罗索坚持认为“版权的价值永远不会被剥夺。”

复杂的动机

总的来说,赖特的动机仍然是个谜。一些人猜测,这一版权主张是为了进行本文前面提到的一些诽谤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赖特打算采取进一步的诉讼行动,原始版权需要发生在一个签署国际条约的国家。

另两项商标主张是由相对不知名的人士提出的,不同背景的人试图对比特币的版权和商标提出要求,这一事实留下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这些人的做法只是为了个人利益吗?或者中本聪真的想证实他的真实身份?

在过去的十年中,各种可疑人物已经成为加密货币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的首次代币发行热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人涌入该领域,不知情的投资者,以快速赚钱。这些最新的版权声明可能是类似的情况。

唯一能够提供真相的是,那些提出比特币版权主张的人,可以提供大量的,不可否认的证据。在此之前,加密货币社区将继续保持怀疑态度。原文作者:GarethJenkinson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区块博客

[0:15ms0-4:546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