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2021年开始,元宇宙相关概念受到资本市场热捧,大批企业纷纷布局元宇宙市场。元宇宙(metaverse)这个概念被赋予了巨大能量,并成为一种现象级传播,吸引着学术界、传媒界、产业界、投资界以及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与参与。
面对“万物皆可元宇宙”的假说,为了推动社会达成元宇宙共识,促进元宇宙共创,推进元宇宙生态建设,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决定筹备成立元宇宙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并与《中国科技信息》杂志共同推出“认知与途径:元宇宙百人访谈录”,以期从多维度,多视角为元宇宙画像,从而帮助读者对元宇宙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未来做出客观理性的判断。
蔡维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字社会与区块链实验室主任,国家特聘互链网专家,清华大学长江讲座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终身荣誉教授、英国伦敦大学学院 (UCL) 区块链研究中心科学顾问等职务。专业方向为服务计算、软件工程、云计算、众包以及区块链,提出了“互链网”和“NFR”等系统性理念,并致力推行“华夏元宇宙”的生态建设。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并未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合作:4月19日消息,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警告称,社交媒体平台上有一篇假新闻文章声称该行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合作,以鼓励人们投资加密资产。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表示:“我们已向当局报告,并已要求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体删除该文章。”
此前消息,去年年底,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启动了一项试点计划,支持通过移动应用程序交易10种加密货币。由于澳大利亚证券管理局 (ASIC) 的监管程序,该服务的推出被推迟。(路透社)[2022/4/19 14:33:35]
元宇宙起源于1992年斯蒂芬森的科幻小说《雪崩》,作者经常关注于数学、哲学、宗教、金融、密码破译和科技史等领域。小说中提出新型互联网——元宇宙(Metaverse):一个平行世界和社会紧密联系;在现实世界中地理位置彼此隔绝的人们可以通过各自的“化身”进行交流娱乐;用户可以在计算机生成的环境中与其他用户进行交互。
Ocean Protocol与Battle of the Quants达成合作:官方消息,去中心化数据共享协议Ocean Protocol与Battle of the Quants达成合作,以推动量化对冲基金领域的增长,并将更多数据提供商和买家带入Ocean生态系统。[2021/6/16 23:41:55]
现在盛行的元宇宙思想,主要是小说内的科技部分,包括交互、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云技术等,但是,对于中国来说目前最需要的元宇宙技术是治理科技。
元宇宙需要融合多元科技
元宇宙大致指的是一个由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促进的通用虚拟世界,一个集体的虚拟开放空间,由虚拟增强的物理和数字现实(digital reality)融合创造。
这个世界需要多元科技,包括计算机科技,例如人工智能、通讯、计算(新型超算,隐私计算等)、VR、AR、区块链、游戏;早期元宇宙的科技领域;游戏,地图,数字货币(包括NFT)。
更为重要的是,元宇宙系统包含数字经济,包括新型数字经济(数字资产、交易等)和传统数字经济(电商、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型数字经济发展需依托各式各样的新型金融科技,例如合规数字货币。
我国需要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法律的治理科技
虚拟世界连接数字经济是元宇宙的特点,用户可以创造、购买和销售商品;可互操作,有自己的数字身份证、头像、库存(衣服),绑定在平台;数字社会:数字音乐会,交易,数字创意,任务,资产,信任等,连接物理空间。
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有许多新科技不断出现。例如,国外已经领先推出NFT以及数字资产技术,但是在中国这些都不能发展和使用。中国不会允许使用国外公链,不可能开放数字代币,也不能发展带有金融属性的NFT。
此外,国际监管机构提出旅行规则(Travel Rule)来治理新型数字经济,使用TRISA(Travel Rule Information Sharing Architecture)系统来执行旅行规则。但是TRISA系统上的制度不符合中国监管制度,中国只能使用中国版的旅行规则执行系统STRISA。
元宇宙治理科技应如何发展?
一方面,需要使用非同质化权益(Non-Fungible Rights, NFR)取代NFT来绑定数字资产。NFR和NFT截然不同,代表全新的艺术与科技的结合,能够有效解决NFT存在的问题。NFR是指一种数字资产或具有独特资产所有权的数字代表,NFR使用互链网技术、以计算机代码为基础创建,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一个独特的真实性证书。
同时,要使用互链网(ChainNet)取代国外公链。国外公链有难移除性特性,而联盟链没有这特性,因此在应用上联盟链难取代公链。但是互链网由于数据存在多链上,在应用上可以替代公链。这些都是具有中国特色也符合中国法律的治理科技。
因此,现在中国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发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法律的治理科技,成为探索在元宇宙环境下数字权益确权、存储、转移、流通的合规手段。
(采编: 洛木星 张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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