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财经比特币6月22日讯终于,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完成了加密货币监管指南。
然而这个全新的监管指南却引发了不少争议,因此其中规定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在内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在给另一个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转移资金的时候,必须要将客户信息传递给彼此。在该监管指南中引发争议的那一部分内容就是:
“各国在发送加密货币资金的时候需要确保.获取并持有所需要的、以及准确的发送方信息和所需的受益人信息,并将信息提交给受益机构......如果有的话。此外,各国应确保受益机构......获取并保存所需的发送方信息以及所需要的、且准确的的受益人信息.....”
FATF:美国基本符合相关虚拟货币AML/CTF的修订标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美国基本上符合“通过数字资产防止和恐怖主义融资”(AML/CTF)的修订标准。FATF于周二发布了对美国遵守其银行业规则及有关数字资产和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评估。但这并不是说美国完全符合当前的新技术标准,即FATF所谓的“建议15”。作为FATF全球金融犯罪网络中最强大的成员,美国仍存在“小缺陷”。 FATF称,美国监管机构对可兑换虚拟货币(CVC)业务的调查也很滞后。他们的战略“没有明确地识别高风险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这使得他们对高容量交易所和对等网络的“各种”审查不足。立法上的空白也可能使极为特殊的VASP活动逃避检查和执行。尽管如此,FATF还是赞扬了美国监管机构最近在虚拟资产领域的努力,尤其是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2019年5月发布的针对CVC活动的指导文件。FATF发现,美国仍基本上符合“建议15”。[2020/4/2]
此外,监管指南还规定每次加密货币转移交易中必须包含:
动态 | FATF将与IMF、联合国等讨论稳定币和虚拟资产:在即将于10月13日起举行的FATF周期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与来自全球20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联合国、世界银行以及其他组织的代表讨论有关稳定币和虚拟资产及其相关风险的问题。FATF在官方新闻稿中透露,全球各组织将齐聚一堂讨论“稳定币”对虚拟资产监管的潜在影响,以及如何降低随之而来的风险。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就这一问题向G20通报情况。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于10月18日中午12时对FATF周的讨论结果进行简报。(ambcrypto)[2019/10/13]
交易发出方的姓名;
声音 | Dunamu CEO: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正着手实施FATF的指导方针:9月4日,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Upbit运营商Dunamu首席执行官Lee Sir-goo在Upbit开发者大会上表示,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正着手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6月份的指导方针,以遏制其数字资产的犯罪使用。“(韩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正处于讨论的初期阶段,在实施要求时,我们应该考虑当地的参与者,但指导方针也要在全球范围内有效。” 他表示,这样做的计划将通过总部设在首尔的交易所倡导团体韩国区块链协会来实现,他兼任该团体的董事。自2018年1月以来,他一直担任Dumanu首席执行官,并于2011年至2015年间担任韩国移动软件巨头Kakao的前任总裁。 他认为FATF的决定对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有利。根据韩国当局的命令,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必须拥有实名银行账户,并每六个月与一家商业银行续签合同,才能在其交易所接受韩元交易。“当FATF的建议在这里生效时,为加密货币交易所创建账户的银行的负担可能会减轻。”他同时呼吁立法者关注这个问题。[2019/9/4]
使用账户处理交易的发出方账号;
声音 | Fatfish首席执行官:SEC批准ETF是个时间问题:据CCN消息,Fatfish互联网集团首席执行官Kin-Wai Lau发表意见表示,他认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ETF是个时间问题。市场正在经历的是比特币和密码存量的“第二波反弹”,这是由机构投资进入和采用推动的强劲需求浪潮。对于早期采用者和对该行业感兴趣的人来说,这通常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更进一步,他还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加密市场ETF的可能性更多地取决于哪个组织能够成功说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8/8/6]
发出方的实际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是能够唯一识别订购机构发出方的客户识别号码,出生日期和地点;
受益方的姓名,以及——
使用账户处理交易的受益方账号。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犯罪和恐怖分子滥用虚拟资产已经成一个严重且紧迫的问题,旗下成员国有12个月时间来采用这份加密货币监管指南,并于2020年6月对该指南进行复审。
旅行规则是一种针对国际银行代表客户互相汇款时的长期要求,本次颁布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就算是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旅行规则。然而,区块链行业支持者们却认为新的监管指南会对对用户隐私带来伤害,而且实际应用的难度也很大,甚至可能引发反作用。
执法建议
在这份最新加密指南中,使用加密货币钱包传输加密的个人也会被认定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其中规定:
“如果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是自然人,则应该要求在其营业地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内获得许可或注册,不过该要求可能包括若干因素,需要各国根据实际情况去考虑评估。”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如果个人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或者进行一次性交换或转移,那么就不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另外,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建议各国可以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向有关当局进行登记。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各国监管当局应采取必要的法律或监管措施,以防止犯罪分子或其同伙成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或是成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受益所有人,并获得或控制权益或担任管理职能。此外,当股东、业务运营和公司架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时候,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需要获得监管当局的事先批准。
出于执法目的,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各国考虑使用开源信息和网络抓取工具来识别未经注册或未经许可的业务推广活动。各国监管当局还应考虑公众反馈,报告机构提供的信息以及“非公开信息”,比如情报或执法报告。
如果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无法管理和减轻参与此类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则不应允许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参与此类活动。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特别强调,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还应该能够冻结或禁止受制裁个人的交易。
短期影响?
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穆努钦在周五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举行的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说:
“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标准和指导方针通过采用这些监管举措确保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不会在黑暗的阴影中运作。我们不会允许加密货币变成秘密编码账户继续被非法活动使用,而是允许加密货币被正确使用。”
需要明确的是: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反政策的建议没有约束力,旗下成员国可以通过立法或编写法规来采用这些监管建议。然而,严重违反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的国家会被列入黑名单,使其对外国投资具有放射性。
数据分析公司Chainalysis等公司警告说,现在正式的加密货币监管指南规则并不会提高透明度,而是会刺激加密服务机构在监管下关闭或放弃业务。
本文编译自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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