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先是特区人,后来是大湾区人,如今又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人。”8月18日,《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新闻一出,有深圳市民这样评论道。
但是引起区块链从业者振奋的则是其中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
多年筹备数字货币研究
深圳在数字货币领域的研究可以从2016年开始。2016年12月,在深圳市政府的指导下,平安集团、招商银行、微众银行、大成基金等40多家知名金融机构,共同成立全国首个中国Fintech数字货币联盟及中国Fintech研究院,通过市场化、国际化、创新性的联盟组织和研究院机制,探索推进中国数字货币的科技研发和市场运用。
肖飒:比特币与法币的频繁交易严重影响经济管理秩序:针对“中银协等三机构联合发文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新闻事件,肖飒表示,2013年对于比特币给予法律定性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之后ICO而来数千种虚拟币,这些虚拟币很多沦为非法集资、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犯罪工具,自律组织作为行业自我约束的半官方协会,在看到问题后及时提醒会员,起到了表率作用。
虽然持有比特币并不违法,但是比特币与法币的频繁交易严重影响了经济管理秩序,非主流数字货币的操作也让老百姓的财产权受到威胁,此时有必要及时干预,防止炒币过热造成币价崩塌,引发群体性事件等。[2021/5/18 22:16:12]
“深圳将关注央行政策导向,提前布局研究,争取先行先试项目,争取数字货币推广试点资格,配合建立数字货币运行监管制度体系。”时任深圳市金融办主任,现任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的何晓军在上述联盟成立的发布会上表示。
声音 | 肖飒: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 将比特币当做金融产品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涉嫌违法:据新京报消息,对于比特币场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一问,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分析,2013年,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特定的虚拟商品,也就是承认其“财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肖飒认为,偶发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换行为合法。在她看来,我国法律中的“所有权”,就包含“处分权”这一重要权利,如何处分是所有权人的私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将比特币当做一种类金融产品,以此为业,专门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2019/5/22]
他还进一步表示,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金融创新活跃、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具备发展数字货币、打造全球金融创新中心的基础和条件。”
声音 | 肖飒: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据人民网报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人民网区块链频道采访时表示,基于普通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垂直类传统媒体或信息服务提供商,都不属于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范畴。这类媒体、信息服务提供商仍属于传统的内容提供者,受网信办其他规定及新闻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即使主体在国外,但在国内设有技术支持部门的,该技术组织同样需要接受区块链新规的规制。就数字货币交易所而言,从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起就被定性为非法,与本《规定》无关,《规定》主要约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媒体和区块链公司。
互联网从不是法外之地,区块链同理。新规一旦成为现行有效的规则,那么,区块链项目的社区将成为法律上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编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讹传讹。[2019/1/11]
在具体的措施中,深圳市还鼓励高校设置数字货币、区块链等金融科技专门课程,培养数字货币专业人才;鼓励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加大数字货币研发和运用,积累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等市场经验。
声音 | 律师肖飒:互联网法院认可区块链技术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电子送达凭证:律师肖飒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在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也就是说,互联网法院对于“哈希值校验”“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取证是认可的。关于如何送达的问题,肖飒指出,完成有效送达的,互联网法院应当制作电子送达凭证。这个凭证具有送达回证效力。我们相信,适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让电子送达凭证更“可信”。[2018/12/24]
而在当年11月,央行刚开始筹备数字货币研究所,并在2017年1月正式成立,深圳的跟进速度可谓十分之快。2018年6月15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100%占股的公司——“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这为深圳的数字货币研究,建设了强有力的国字号排头兵。
区块链企业三千多家专利数全国第二
政策支持下,深圳的数字货币与区块链产业在全国已经遥遥领先。
PANews此前曾在《谁是区块链专利大赢家?上海跌出第一阵营北大为零》文中写道,截至今年年初,广东省以585个专利笑傲全国,而其中仅深圳就为广东贡献了355个专利。
深圳已经展现出想要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在金融这个短板领域追赶京沪的决心。位于深圳的众安、微众银行和深圳市元征科技分别拥有47个、31个和27个区块链专利,这三家公司2018年公开的专利数量平均也约占其总量的70%。
在公司注册数量上,深圳的区块链企业也是全国最多。截至8月18日,据天眼查数据,注册在深圳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区块链”的公司共有3953家,包含数字货币的有379家。
如今,在深南大道两侧的福田金融CBD与南山科技园CBD,几乎没有一家企业不涉及区块链相关业务。
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全国领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二,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深圳的区块链行动
近年来,深圳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领域的行动有很多,区块链电子发票是最知名的项目之一。
去年8月10日深圳国贸旋转餐厅开出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发票密码区由哈希值显示,由深圳市税务局主导、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截至今年8月初,一年间,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已开出近600万张,累计开票金额达39亿元,覆盖超过113个行业。
在当前的环境下,深圳的政策支持,不得不提到香港,此前PANews曾系统的梳理过香港的数字货币监管环境,与香港共同作为大湾区的一员,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服务于湾区建设,也是重要的题中之意。
去年9月4日,大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在深圳正式上线试运行,研究方向包括法定数字货币等。同年9月26日,深圳市政协“助力河套地区深港科技合作”专题协商会召开,会上的调研总报告中提出,深圳一侧园区可打造为大湾区金融科技网络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字货币、区块链研究应用,降低粤港澳大湾区进行实体及电子商贸的交易成本,促进湾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同样也盘踞着不少币与资金盘,政策的利好同样会被非法活动利用作为宣传噱头,关注数字货币的人士,也需严防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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