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闻消息,TechFlow报道,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6月23日发布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杨永兴等人状告币圈大佬徐明星一案迎来二审判决,由徐明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起的上诉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去年10月22日,卫伟平、王铃声起诉OKEx以及徐明星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立案,两起案件的被告方均包括OKCoin运营主体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徐明星。据《科创板日报》报道,卫伟平与杨永兴共同持有OKEx背后OKC集团1%股份,杨永兴表示和朋友合计约有3100万USDT和2800万OKB被冻结。同时,针对二审中,北京乐酷达上诉称其与被诉侵权的OKEx网站无任何关联,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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