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瞩目的Plustoken案终于落下帷幕。长达21页的二审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比起刑期,这次,话题聚焦在“赃款赃物处置”。根据二审裁定,涉案的数字货币、冻结扣押款项、查封房产汽车等均依法处理,没收,并上缴国库。
不少媒体报道,涉案数字货币价值约42亿美元。如此令人震惊的数字,一石惊起千层浪。
注:相关媒体报道
单纯聊下相关刑事案件中涉财产部分的处置问题。
基本处置原则有3个。第一,一切违法所得的财物,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第二,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第三,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没收。其中,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因此,就一般刑事案件而言,违法所得财物大体就2条去路。发还被害人or上缴国库。至于违禁品等基本就销毁了。
回归Plustoken案,清一色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免有人存在疑问,不需要退赔投资人?是的,不存在退赔的问题。
核心原因,Plustoken被认定为平台,相关组织者、领导者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而在这一罪名中,一般司法实践并不会将其他参与人或者投资人认定为“刑事被害人”。没有了这一身份,自然也难以享受到相关的权利——退赔等。不认定的原因也很简单,投资人向组织缴纳会员费等行为是参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财产属于组织违法所得,一律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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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提醒一句,基于上述原因,相关投资人一般也没有必要就刑事维权聘请律师。所谓“毛之不存皮将焉附”,投资人都没有“被害人”这一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委托律师又该以何种身份和司法机关接触沟通。
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的前序步骤是“变价”。现金、银行存款等形式的违法所得,直接上缴即可。但如果相关是有形财产或者财产性权益等,则需要变价处理。所谓“变价”即变现等形式,常规的措施有拍卖、变卖等。
待“变价”完成后一一上缴国库。随后,如何处理?按照早年财政部发布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其中第15条第2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隶属地方的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查处或判处的罚没收入,全部上交地方财政。
抛开Plustoken案,一般侵犯财产类等犯罪,即有明确的被害人的案件,涉案财产部分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明确2个问题。第一,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相关财产权利只能通过追缴、退赔途径解决。也就是说,不是想什么时候拿回财产都可以的,必须按照公权力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二,追缴、退赔工作是贯穿整个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也就是说,无论案件进行到哪一步,哪怕结案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属都可以退赃退赔,机关也可以依法持续追缴。
更复杂的一种情况是,当既存在刑事责任、又存在民事责任,而相关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如何处置?通常按照以下顺序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
罚金;
没收财产。
按照上述顺序,理论上是尽可能保障被害人的权利。仅个别情况除外,这里不多展开了。
但实践中,期望通过刑事退赔挽回全部损失的可能性并不高,尤其是被害人众多的案件中。早年的P2P,能退回30%已是不错了。因此,预防最重要,提高警惕,远离、远离非法金融、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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