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特币暴跌一波之后继续向着2万美元靠近,
币圈市值迈入一个稳定上升的新台阶
上海比特币入室抢劫案判决了!
越来越多的人持有数字资产,那么大家的数字资产是否受保护呢?
咱们把一些老案例翻出来,就能证明大家的数字资产是受保护的
一切还得从两年前的一场入室抢劫比特币的案子说起……
-01-
入室抢币
被抢走的比特币到底该不该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8年6月12日,严冬、吕芳、张飞、傅云四人进入皮特和妻子王晓丽家中,胁迫二人将持有的18.88枚比特币、6466枚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账户内。
随后,皮特和王晓丽报警。严冬等四人承诺自愿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Meta的下一轮大规模裁员将从下周开始:金色财经报道,周四,Meta高管在与员工的问答中宣布,该公司将于下周开始裁员,这是其最新一轮大规模裁员。虽然扎克伯格此前曾宣布将在5月份进行新一轮裁员,但裁员的确切时间直到那次会议才向员工确认。此次裁员将影响Meta的业务部门,并可能影响数千名员工。(VOX)[2023/5/19 15:12:32]
?法院判决现场然而,返还的承诺就像一张空头支票迟迟没有兑现。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枚、天空币6466枚。
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MC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严冬等四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认为:
声音 | 巴鲁克学院兼职讲师:减半将成为下一轮比特币牛市的催化剂:对冲基金Lightning Capital管理成员、巴鲁克学院(Baruch College)兼职讲师Charles Hwang发文称,到2021年,比特币的需求将稳定在63.3万BTC,而矿业回报将从目前的每年65.7万BTC降至每年32.85万BTC。供应曲线的这种突然转变很可能成为下一轮比特币牛市的催化剂。(CoinDesk)[2019/12/10]
目前中国法律并不认可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未将其作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此他们有权力不返还。
2020年5月6日,法院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划重点,比特币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瞬间,所有国内炒币者、尤其是经历过币圈94的人全都沸腾了,他们热泪盈眶、奔走相告这个似乎比减半更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John McAfee:加密货币将迎来下一轮价格反弹:在本周一的一条推文中,John McAfee号召交易者做好准备以迎接加密货币下一轮的价格反弹,因为大量投资机构将携大笔资金入场。他还表示,随着资金流入加密市场,前十大加密货币的价格将大幅上涨。另外,随着投资者寻求将其加密货币投资组合多样化,其他竞争币将会上涨。[2018/5/23]
甚至有人提议:
5月6日值得所有中国持币者纪念,以后5月6日就是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日。
虽然皮特、王晓丽胜诉大快人心,
但是截止至判决日期2020年5月6日:BTC价格为9000美元左右人民币59250元,如果按人民币算,皮特他们还是要亏好多,抢劫者还是有赚头……
这岂不是给了罪犯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02-
法律保护什么?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法律都会保护:
1、合法:
不偷不抢不,正规渠道获得的个人财产,法律都保护。
2、是财产:
财产背后对应的概念是价值,凡是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力的事物,都可算作财产。
基于这两点,我们讨论一下比特币。
-03-
比特币合法吗?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持币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会跟着进步,由于虚拟货币的投资者日益增多,
作为虚拟财的数字货币2017年10月1日转正,它是合法的。
中本葱蘸酱为大家搜集了当时修改的民法细则:
《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
之前的《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该规定没有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个人合法财产中,对于“其他合法财产”,也无明确的解释。
近年来,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等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的代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未来,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将会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而目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并不少见。本次《民法总则》将数字货币类网络虚拟资产与法定权利一并列纳入‘物权客体’的范畴,将有助于此类财产权利的保护,也为今后具体细则的确立和制定开辟了方向。”
或许大家对币圈94仍旧心有余悸……
那时的币圈封的封、抓的抓,国家队一出手,不管是圈内还是圈外,任谁也不会觉得玩这个东西合法。
但我仔细看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后发现:
文件中是严令禁止ICO、人民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
但禁止持有比特币,一个字儿也没说啊!
相反,《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而且本次案件法院判决也表明:
法律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
可能也有人不满意:法律居然把比特币划归为“网络虚拟财产”?比特币又不是Q币、游戏点卡!
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币圈的资产更像是股票一样的资产,每一个“币”背后其实是一家家以区块链为基础建立的新型科技公司……
比如澳洲的METEX交易所就由资产管理公司AinslieWealth投资设立,为数字货币与国际贵金属交易提供了非常方便及安全的途径:
但即使是“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来之不易。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现了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因网游装备不翼而飞,玩家李某将游戏运营商诉至法院。
但那时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网络虚拟财产”这一说。
眼看现行财产认定范畴无法满足现实情况,几近波折后,直到2017年3月,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才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并在2017年10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条法律,也是上海法院二审判定标准之一。
综上来看,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比特币一直以来都是“有编制”的。
换言之,当你的合法私人虚拟货币资产比如说你的数字黄金DGX受到侵犯时,你完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PS:币被抢了可以找回来,且受法律保护。
可是如果你是放在钱包里,自己私钥掉了可就找不回来了哦!
下一篇文章我们将来讲述关于私钥如何安全保存的问题,
关注我们继续了解更多币圈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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