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成功应用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践。目前,全国3500余家法院已经全部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并普遍开通诉讼服务网,当事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即可在线完成诉讼事项。针对目前存在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电子证据运用存在障碍、互联网司法的法治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建议,应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创新的深度融合。
闫傲霜提出,首先,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总体规划和科技创新系统布局统筹起来,协同发力。她建议,人民法院要加强成熟科技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司法审判中运用场景的探索,加快完善和统一智慧法院相关技术标准,提升司法大数据预警预测能力,推动形成从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全程高效便民、智慧便捷的审判执行机制,实现司法工作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科技主管部门方面要加强司法科技创新统筹谋划,优化整合科研资源,深化已有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
另外,她表示,要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发挥现有三家互联网法院“试验田”作用,完善互联网诉讼的规则体系。重视各类法院与互联网相关的司法机制建设和裁判规则发展,从人民群众的现实社会需求出发,结合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程序试点改革,积极探索解决在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案由体系、在线诉讼规制、配套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规范在线诉讼工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和规则体系。
同时,要加大对司法科技人才的培养。她提出,一方面要加大现有司法科技复合型人才的发掘和遴选;另一方面要超前谋划,建立完善互联网审判人才培养体系。
转载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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