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邮电报报道,为加强责任传导,进一步推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召开会议,对推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进行细化部署。
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022/1/26 9:15:05]
会议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企业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整治措施,常态化开展自查工作。二是加强技术创新,促进协同合作。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技术反制能力,发动行业力量共同打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三是推进上下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建立内部自上而下的自查整治机制。从彻查“挖矿”线索到配合关停“挖矿”行为IP,层层递进、迅速响应,并定期上报有关情况。四是加大审查力度,严防风险隐患。各企业应严格审核新接入园区企业的背景资料、设备清单、业务范围,从源头阻断“挖矿”隐患。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企业内部应加强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定期开展学习研讨,提高对“挖矿”行为的警惕性和处置的及时性。
动态 | 内蒙古自治区将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新兴产业:据内蒙古新闻网消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获悉,今年内蒙古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培育引进一批高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一批创新创业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面向各行业的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培育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新兴产业。[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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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loud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云计算服务商UCloud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将合作建设乌兰察布市大数据平台,主要服务乌兰察布企业。UCloud将借助已推出的大数据流通平台——安全屋,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使用权的流通与共享。[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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