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欧盟商标注册的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虚拟商品和NFT分类方法的指南。该方法被写入2023年版指南草案“EUIPO系统用户的主要参考点”中。EUIPO将NFT定义为“在区块链中注册的唯一数字证书,用于数字物品的验证,但是却与这些数字物品不同”。EUIPO表示,虚拟商品和NFT属于尼斯分类的第9类。这是因为它们被视为数字内容或图像。第9类主要包括用于科学或研究目的的仪器和仪表、视听和信息技术设备以及安全和救生设备。与此类商品相关的服务将按照现有实践进行分类。在向EUIPO提交申请时,“虚拟商品”和“NFT”这两个术语本身都是不可接受的。
相反,与虚拟商品相关的物品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的。对于NFT而言,NFT验证的数字物品也必须是具体的。在将于2023年发布的第12版《尼斯分类》中,术语“通过NFT验证的可下载的数字文件”将被添加到第9类中。这些类型的申请数量的不断增长表明了NFT是品牌识别和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宝贵工具。对于品牌来说,未来如何在元宇宙中和网络上保护和控制其商标至关重要。EUIPO的指南为寻求此类保护的申请人提供了更明确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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