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香港宣布散户投资者可以根据数字资产行业的新规则进行加密货币交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今日下午详细介绍了零售参与的咨询总结文件。预计个人投资者从6月1日开始在适当的保障措施下可以交易BTC和ETH等主流加密货币。
知情人士:香港金管局正敦促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接受加密货币客户:金色财经报道,据金融时报援引消息人士透露,在上个月的一次会议上,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为何不接受加密货币交易所作为客户提出质疑,并正在向包括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在内的银行施压,要求他们将加密货币交易所作为客户。
对此,渣打银行表示,与监管机构就不同主题进行了定期对话。汇丰银行表示,非常关注香港这个新兴行业的政策和发展。中国银行拒绝置评。[2023/6/15 21:38:05]
SFC文件显示,对于规定非证券型代币须具有至少12个月往绩纪录的意见。稳定币的监管安排预计将于2023/24年实施。在稳定币于香港受到规管前,稳定币不应获纳入以供零售买卖。关于自营交易,SFC同意交易平台上的流动性对客户来说十分重要。因此,SFC允许由第三方做市商进行流动性提供活动。然而,现时禁止自营交易的规定是全面性的,并实际上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集团公司拥有任何虚拟资产的持仓。SFC特别强调,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且现有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香港证监会监管。
声音 |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条例今日发布:金色财经报道,香港证监会(SFC)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出席香港金融科技周并发表演讲时表示,香港证监会今天晚些时候会发布新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指引,他提前透露了一新指引的细节。
欧达礼表示,新的监管框架将会对挂牌代币进行监管。不过,他强调,这些监管适用于证券类代币,任何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只要存在证券类代币代币挂牌交易,就适用于该监管条例。他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向数字资产交易所发放牌照;新的监管条例将涉及反、市场操纵、公平交易等问题的监管,会要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为潜在风险提供保险拨备。欧达礼同时表示,非证券类交易不适用新条例。[2019/11/6]
SFC表示,平台营运者不应提供与买卖特定虚拟资产相关的奖励活动。这项原则构成了规定平台营运者不应登载有关特定虚拟资产的任何广告的依据。关于虚拟资产市场上其他常见服务,SFC不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这些服务。一般而言,雇员应按规定透过平台营运者进行交易,任何在雇员自己的帐户和关连帐户内进行的交易应在平台营运者的纪录内被分开记录及清楚地识别出来。SFC还要求平台评估某虚拟资产的续存能力是否取决于吸引资金持续流入该虚拟资产的能力。
动态 | 香港证监会发布针对持牌虚拟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条款:香港证监会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监管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持牌企业的备考条款及条件(proforma set of terms and conditions),这是继香港证监会于去年 11 月发表《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之后,正式发布更加具体的针对持牌虚拟资产管理人的监管条款。香港证监会表示,这些条款及条件将适用于所有在香港管理虚拟资产的基金经理,这些受监管的虚拟资产管理人或者有计划投资于虚拟资产,或有意将投资组合中 10% 以上投资于虚拟资产。[201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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