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特立独行的EOS仲裁机制将是其崛起优势还是败笔软肋?_CAF

编者按:本文来自

白话区块链

,作者:五火球教主,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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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当前生态第一公链,以太坊若称自己排第二,没有敢称自己是第一的。

同样,说起当前有争议的第一公链,EOS若是第二,同样没有敢自称是第一的。

从诞生之日起,EOS就是在无休止的争议中一步步走过来的。史无前例的爱西欧模式;募集40亿美金的天量资金;主网上线前的节点分红之辩;主网上线之初的EOS原力分叉;前段时间的RAM,CPU以及Bancor算法炒作,还有最近新出的IBO……

所以经常听人戏称,EOS不是区块链3.0,而是“炒作”3.0。

除了上述争议,很多人还忽视一个无比重要的存在。

那就是EOS核心仲裁论坛:ECAF。这个“神秘而又强大”的小团体的地位类似于EOS系统内的最高法院。

声音 | 金融壹账通陆一帆:区块链的价值是打破数据孤岛 使数据可溯源等:金融壹账通区块链业务部总经理陆一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块链的价值是打破数据孤岛,使数据可溯源、可穿透、可验证,而不是数据上链这个动作本身。数据上链后区块链能否产生价值则取决于上链的是什么数据,以及上链的数据间是否交互并产生价值。目前不少区块链系统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隐私保护方案如可信计算、哈希上链、加密上链等方案都避重就轻,价值数据既不能上链、更不能打通,自然无法实现数据网络价值。最终导致大多数区块链只能搞存证,确实没什么价值,也应该被质疑。[2020/1/20]

而要成为仲裁成员,即“EOS法官”,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比如:

?EOS社区活跃成员,有公开聊天或发帖记录;

?第一个月每周5-10小时的时间付出;

?大学本科或是同等教育水平;

?流利英文;

动态 | 平安旗下金融壹账通已向美国SEC递交IPO申请:金色财经报道,美东时间11月13日,中国平安旗下面向金融机构的商业科技云服务平台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壹账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以美国存托股票(ADS)的形式进行IPO的申请。据悉,金融壹账通拟申请的股票交易代码为“OCFT”。金融壹账通表示,预计将通过此次发行筹集1亿美元。在截至9月30日的9个月内,金融壹账通的收入为2.175亿美元,亏损1.468亿美元。摩根士丹利、高盛、摩根大通、中国平安证券、美国银行证券、汇丰银行、里昂证券和KeyBanc Capital Markets被列为其IPO的承销商。根据金融壹账通官网,其区块链产品壹账链团队由 IBM HyperLedger Fabric 联合创始人领衔,自主创新并研发了业内技术领先的壹账链 BaaS 平台和 FiMAX 底层框架,在金融、房产、汽车、医疗、智慧城市五大生态圈、14 个业务场景中进行探索。[2019/11/14]

?拥有不超过总量0.1%的EOS,不属于EOSIO或相关利益集团人员;

声音 | 金融壹账通王梦寒:金融壹账通区块链突破三大瓶颈:据极客网报道,平安金融壹账通区块链团队产品负责人,高级产品总监王梦寒在2019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发表演讲时指出,数据隐私问题、系统主导权争议与性能抉择两难是目前区块链应用落地难的三大因素。金融壹账通的区块链FiMAX解决方案已突破瓶颈,实现金融业务场景中的大规模应用。[2019/6/4]

?证明自己有语言组织,推理分析的能力;

?……

可见,要成为“EOS仲裁官”是有一定门槛的。

ECAF诞生后,已经做出过许多判决。

?2018年6月19日早上8:30,EOS核心仲裁论坛仲裁了EOS宪法史上第一个案件:签署仲裁文件,冻结疑似被盗的7个账户;

?6月22日,ECAF又发布了一条冻结27个账户的紧急通知,并声称会将冻结理由公布于众;

?7月底,EOS上线“FOMO”游戏狼人杀,因漏洞被黑客攻击,6万多枚EOS被盗。ECAF再次出手,对黑客行为签发了仲裁令,冻结了其EOS账户;

?……

于是乎,关于ECAF权利是否过大的争议从来就没有断过。甚至在6月底的时候,就连EOS创始人兼首席技术官BM也产生了“仲裁委员会权力太大了”的想法,在EOSGov电报群提议重新制定EOS现有的宪法,以限制“仲裁员”的权力。惹得众人惊呼:“BM又双叒叕要修改规则了!”

那么,ECAF的存在,对于EOS,或者说以EOS为代表的“链上治理”类区块链项目,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一、反方观点:ECAF毫无价值,必须废除

我们先来看看反方观点。

1.Codeislaw

“区块链”这三个字背后最具代表性的两个精神,即去中心化和“Codeislaw”(代码即法律)。

长期来看,仲裁机构存在本身,与区块链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仲裁一直存在,EOS系统本身,与现实社会的权力机构又有什么区别呢?生产关系又有什么改变呢?

一言以蔽之:人治,绝不能成为区块链的核心机制。

2.权力滋生腐败

身处金融圈和区块链世界的人,想必对“寻租”一词并不陌生。

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寻租是指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为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寻租,几乎无一例外,都与权力,尤其是特权密不可分。可以说,有权力,便有寻租空间。

既然如此,同为权力仲裁机构的ECAF,又有什么手段,确保它不会滋生腐败呢?

3.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这句话经过几百年,仍然回荡在现代人的耳边。

如果在区块链上都不能保证自己私有账户的财产,那区块链还有何意义?

没有仲裁机构,如果财产被盗,丢失的财产确实无法追回。但是,把EOS系统及社群用户“暴露”在所有潜在作恶者面前,既是个检验EOS各方实力的好时机,也是个用户教育和社区治理经验的积累过程。经历过这类考验的EOS、用户和社区,才能更好地成长。资产被盗的事件如果已经发生,EOS团队需要迅速反应,尽早采取措施,进行技术升级,比如延时转账、转账提醒、多重签名、确认作恶地址、全网登记账户信誉等。办法总比困难多,去信任化的基本框架不能变。

若只是把现实世界的社会制度搬到区块链上,那这和造了一辆发动机,却只是把它装在马车上让马车跑得更快,有什么区别?

二、正方观点:ECAF十分必要,应当保留

1.威慑的意义

法律最大的作用,其实并不是审判,而是威慑。或者说,法律具有预判性。它让人们可以提前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预期认识,且包含确定性预判,从而促使我们在做事之前三思,不轻举妄动。

在区块链发展初期,在盗币猖獗的时代,ECAF对于黑客的威慑意义远远大于仲裁意义。若黑客知道盗别人的币,自己也会冒着账号被冻结的重大风险,那么他们一定会收敛自己的破坏行为。

2.财产的保护

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如果是你钱包里的EOS被盗,你真的不希望有一个仲裁机构,替你伸张正义,找回财产么?

去中心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富,但不能为了去中心化而去中心化!去中心化,不等同于无权力机构主义,更不等同于极端主义。当你面对财产被盗时,还是需要借助仲裁机制的力量夺回自己的财产的。

区块链的确是为更先进的生产关系而生。然而,区块链的服务主体仍然是“人”,不能本末倒置。社会活动只要有人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无法避免“人治”。

3.寻租的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法律这样的暴力,是因为法律首先惩罚的是暴力者。所以,法律这种暴力是正义的。

寻租的核心要素是“权力”。而且这个“权力”通常是指派式的特权,尤其是在官僚机构垄断时才会发生。

EOS仲裁与权力机构仲裁同样是暴力。但是,两者有区别。前者是市场化的,是靠真金白银投出来的;后者是特权任命的,所以有机会滋生腐败。因此,EOS仲裁即便存在腐败和寻租的可能性,其概率也比较低。

三、中立观点:在EOS的初级阶段,仲裁机制应该存在

小平同志曾经在中国股市开放之前说过一句经典的话:“股市搞不好可以关掉嘛。”这符合他“摸着石头过河”的总纲领。

作为第三代公链,EOS与比特币、以太坊截然不同。链上所有用户的生杀大权都受到仲裁机构的控制,也就是说它并非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体系。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存在中间机构,当用户在链上遭遇任何技术故障、账户被盗等异常情况,都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及时有效地反馈和解决。这样一来,当我们再次遭遇大规模货币被盗事件时,就不需要进行分叉回滚来解决此类危机了。

在EOS发展早期,由于代码缺陷和治理经验不足,出现类似于EOS账户被盗等侵害用户权利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早期的核心仲裁是可以存在的,只要制定好权限即可。同时,可以适度提高仲裁作恶成本,优化完善仲裁机制,形成有效博弈。

过渡时期,为了防止仲裁权力膨胀,可以借助投票限定仲裁权力以及人员任免。

后期,随着EOS慢慢发展成熟,为了保证权力不会被滥用,就可以考虑剔除仲裁。

经过上面的论述,你觉得EOS仲裁机构应该保留,还是应该取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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