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海南发文:企业不得非法从事ICO、虚拟货币买卖(附通知全文)_TOB币

吴说区块链获悉,继5月9日海南出台《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后,5月15日海南工信厅紧急再次发文,题为《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严格依法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的通知》,“进一步退一步”,打消了许多币圈人士的“幻想”。吴说区块链获取的这份通知指出,各相关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要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其中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这两个提法非常新。前者或指一些tob的做市商、服务商,后者或指目前的一些媒体、平台机构。目前无法判断这一新提法来自北京还是海南自身研究所得,但前者可能性似乎更大。此外,通知要求省内各互联网产业园区、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互联网众创空间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甄别、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在招商引资时要加强对目标企业业务的审核,确保引入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入驻企业加强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对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业务的企业要坚决支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给予坚决打击。此前《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指出支持龙头企业探索数字资产化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数字化、数字资产确权保护、数字资产全球化流动、数字资产交易方面的标准和技术模式,推动数字资产相关业务在海南先行先试”,“探索“区块链+金融沙箱监管机制。金融企业通过审批,可在沙箱内开展区块链创新型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传送机制测试。”15日的文件紧急发出,可以看出海南相关部门或许受到了一定压力,也打消了币圈人士的幻想。事实上,中国的金融管制向来是相对保守的,如果中央层面没有明确规划,地方先行先试的可能性并不大。除了交易平台、发币等方面合规化没有任何合规化进展之外,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是“虚拟货币”的边界不够清晰。例如,基于区块链、可自由交易的积分算不算虚拟货币;数字资产证券化的通证算不算虚拟货币;这两者也是海南此前文件中希望推动的事项,如果态度过于保守那么这两项推进的可能性也不大。吴说区块链认为,加密货币合规化管理监管是国际大势所趋,监管层也有必要更新观念,切实推进,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如18日《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所言:如何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包容适当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之间达成动态平衡,还需要各国立法者和监管者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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