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金色观察 | 香港拟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一文看懂要点_以太坊币今日价格行情实时

2020年11月3日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香港金融科技周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公布全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以防止任何类型的虚拟资产平台。

2020年11月4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文件“有关香港加强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就加强香港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立法,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议包括在《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下(a)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b)建立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的两级注册制度;以及(c)作出杂项技术修订。

《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新增3项修改的其中一项,就是欧达礼提到的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而持牌人须遵守《打击条例》附表2所订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

Jack Dorsey支持的闪电网络项目Spiral发布LDK新路线图:金色财经报道,由Jack Dorsey旗下公司Block支持比特币开源开发实体Spiral发布了闪电网络开发包(LDK:Lightning Development Kit)新路线图,LDK不同于闪电网络最常用的软件实现LND和C-lightning,其目标是更加模块化和灵活,通过采用BOLT 12让开发人员在构建(特别是移动)Lightning 钱包和应用程序时更轻松。新路线图上的一个关键特性是LDK Node Mobile,为创建节点提供了更简单的设置;另一个独特功能是所谓的“异步支付”,该功能将是LDK明年的主要关注点。(decrypt)[2023/4/2 13:40:18]

金色财经记者总结了咨询文件中“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要点,包括对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的定义、获取牌照资格、监管机构及其权力、以及惩罚规则。如下:

zkSync2.0推出后将采取限制日提款额等安全措施:2月8日消息,基于 ZK Rollup 的以太坊二层网络 zkSync 在其社交平台表示,zkSync 在审计、漏洞赏金上已投入至少 350 万美元,但考虑到没有绝对的安全,zkSync 2.0 发布后还将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包括:限制早期资金的流动,确保开发者有足够的 ETH 用于合约部署和测试交易,最大程度减少系统早期失去大量价值的风险;采取“speed bump”措施,将提款限制到每日 TVL 的 10%,限制任何安全漏洞的后果;使用 OpenZeppelin 自动监控预警,以应对关键情况等。[2023/2/8 11:54:18]

虚拟资产定义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虚拟资产具体界定为以数码形式表达、计算或储存资产价值的单位;其目的是作为公众接受的交易媒介,以为货物或服务付款、清偿债项或作投资用途;并可以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

IMF:加密货币和CBDC是传统金融的替代品:金色财经消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文指出,数字资产可以成为传统金融产品的更有效替代品。IMF博客报告说,一些加密货币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可能是比信用卡和借记卡更有效的支付解决方案。此外,IMF报告称,一些中央银行正在考虑在实体卡上提供 CDBC,这将有助于大规模采用。

据该组织称,能源消耗对于决定货币的未来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使用分布式注册技术的支付系统。(bitnovosti)[2022/7/4 1:49:40]

虚拟资产的定义不包括法定数码货币,以及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金融资产。根据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定义,不可转移、交易或互换的封闭式、有限用途产品,亦不属虚拟资产。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适用于所有虚拟资产,因此声称有资产作担保,借以稳定其价值的虚拟资产,亦属受规管的虚拟资产。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ALAX创始人冯文和:再高深的技术没有模式没有产品其实都是空谈: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区块链技术及应用峰会上,ALAX创始人冯文和表示:“我在 2016 年接触了区块链技术,整个人就变的非常沸腾。我们都讲技术是为了模式而服务,再高深的技术没有模式没有产品其实都是空谈。”冯文和称,到2020 年进出口跨境电商规模将达一万亿美元,但跨境结算目前仍面临四大挑战:1、跨国费用高——平均10%~70%;2、交易时间长——账期长达 6 个月;3、无法进行交易——20 亿人无银行卡;4、效率低、垄断和成本高。[2018/3/30]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定义

参考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及评估香港虚拟资产活动风险,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将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业务指定为《打击条例》下的「受规管虚拟资产活动」,并规定任何有意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向香港证监会领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并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和其他规管要求。

金色财经讯:美国财政部将展开大规模区块链试点。美国财政部正组织工作组对区块链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测试其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可能性。[2017/10/31]

虚拟资产交易所是指容许或邀请客户落盘,以货币或虚拟资产买入或卖出任何虚拟资产,并在业务过程中曾保管、操控、控制或管有任何货币或虚拟资产的交易平台。

私人交易平台,然后在该平台外进行买卖)若不会在任何时间管有客户的金钱或虚拟资产,而实际交易在该平台外进行,则不属规管范围内。

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并不普遍。以独立业务模式在香港运作的虚拟资产付款系统或托管服务的公司,数目有限。过去几年,首次代币发行在香港亦未再有出现。香港有少量场外交易活动和加密货币柜员机。但是,有关交易需涉及金融机构,因此可透过金融机构的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掌握有关交易的资金流向。会定期检视有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并在适当时考虑是否将有关业务纳入规管。为此,发牌制度会提供一个框架,以便有需要时可将虚拟资产交易所以外的其他虚拟资产活动纳入规管。

获取牌照资格

任何人士有意经营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方可成为《打击条例》下的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具规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需有合适的架构以确保延续性。因此,建议只有在香港成立并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司,方可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要求申请人有固定营业地点,可确保香港证监会以此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操守和合规情况。

不具备法人地位的自然人或商业模式,均不符合资格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

监管机构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文件建议赋权香港证监会对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施加发牌条件,监管事项包括只限专业投资者、财政能力、知识和经验、业务稳健程度、风险管理、分割管理客户资产、挂牌和交易政策、财务汇报及披露、预防市场操纵及违规、预防利益冲突等方面。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可向香港证监会领取牌照。

监管权力

香港证监会监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执行《打击条例》下的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规管要求的合规情况,包括进入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处所进行例行视察、要求提供文件和其他纪录、调查违规情况、及对违规行为施加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行政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干预权力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在有理由相信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有违规的情况时,委任核数师查核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有联系实体的业务状况。此外,香港证监会亦可在必要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防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继续违规。

具体而言,建议赋予香港证监会以下权力:(a)禁止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进一步参与任何交易,以及╱或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和其相关实体只可以指定的方式运作其业务;(b)限制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处置其财产;以及(c)规定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有联系实体以指定方式持有财产,以确保财产可偿付债务。

惩罚规则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任何人士无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活动,即属刑事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七年和罚款500万元;如有关罪行是持续的罪行,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处罚款10万元。

任何人士在申请牌照的相关情况下,就任何事项作出虚假、具性或具误导性的陈述,即属犯罪,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和罚款100万元。

如持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及其负责人违反法定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要求,可被刑事起诉,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元。他们亦要面对行政处分,包括谴责、勒令作出纠正,罚款,及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

“有关香港加强打击以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全文链接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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