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前不久在公开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意见时,更是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在1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区块链等技术探索能源发展新模式: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包括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2021/7/25 1:13:45]
孟玮表示,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花旗银行CEO麦克·考伯特:比特币威胁会促成国家发行数字货币:花旗银行CEO麦克·考伯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比特币威胁会促使国家发行数字货币。考博特称:“我从来不排斥新生事物。但是很多新生事物,它们的原本形态和最终的样子可能非常不同。例如比特币,我们都认为它的基础,区块链技术,非常有价值。但是关于比特币本身,我的想法有些挣扎。比特币是货币?看上去不大像。比特币是投机?可能性更大。”[2018/4/21]
据悉,今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目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特别在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了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国家发改委万喆:比特币的发行颠覆了原有货币系统的概念:3月9日上午,周小川行长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零售支付工具并没有得到认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认可相关服务。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认为,比特币的发行是没有国家信用背书的,这是一个颠覆原有货币系统的概念。虽然比特币发行的一开始可能是希望使其可以成为一种货币,但目前来看还并没有一个国家的央行承认比特币的流通。[2018/3/9]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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