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观点:公司是爱马仕 DAO 是塑料袋_比特币

DAO是兴趣小组的下一个版本。撰文:王建硕

Web3的众多误解之一是,「DAO是公司的下一版本」。

DAO是一个新东西,这一点没错。但是不假思索的就把它当做现有的人类最高效的组织形式的下一个版本,就需要商榷了。

我认为,DAO应该是兴趣小组的升级版本,而不是公司。公司就像爱马仕一样,东西很好,但就有一个问题:太贵。组建一家公司所需要的成本,比如注册资本,股东出资,员工招聘,组织管理等等,都很高。

律师观点:企业区块链需要建立清晰的治理结构避免不确定性:全球律师事务所DLA Piper合伙人Mark Radcliffe认为,区块链这个行业很吸引对权威持怀疑态度、高度个人主义的人。然而,他相信协作框架对于区块链实现和代币化的成功至关重要,就像开源软件一样。他表示,如果企业正在考虑利用区块链来提高业务效率,那么设计一个风险和规则明确的治理结构以避免新技术的不确定性是很重要的。(Cointelegraph)[2020/7/27]

正是因为它贵,所以不适合所有的情况。比如,几个朋友出去玩,仅仅为了分摊一下交通和聚餐的费用,去建立一个有限公司,建立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聘用员工,似乎太贵了。所以在DAO出现之前,大家一个微信群也就能解决问题。但如果需要管理的钱稍微多一些,或者人数实在很多,基于微信群的方法似乎解决不了问题。DAO的出现,提供了一种轻便,物美价廉的解决方案。

观点:DC/EP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关系将是合作,而非竞争:BN Capital创始合伙人Jeff Chu表示,中国并不打算用DC/EP取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相反,这两家公司很可能被整合到DCEP中。“目前P2P支付的普及程度逐渐提高,使用场景已经从简单的交易支付场景转向生活出行、娱乐、医疗健康、保险等领域。这种点对点电子支付软件已经成为中国支付场景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们有理由相信,央行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的关系将是合作而非竞争。”[2020/7/20]

和公司是爱马仕相比,DAO更像是塑料袋,便宜有效。正是因为便宜,所以更适合没有信任的很多人来用。

观点:闪电网络重建可以增强比特币的隐私性:闪电被称为比特币的第二层,因为大多数交易都是在区块链平台之外进行的,所以闪电被设计用来实现更快、更便宜、更可扩展的比特币支付。如今,闪电网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功能,但事实证明,用新技术取代HTLCs来加强比特币隐私保护是有意义的。

Hashed Timelock contract (HTLCs)是闪电网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可以在不信任任何人的情况下发送支付。现在,开发人员正在探索用Point Timelock契约(也称为“付款点”或PTLCs)取代它们。(Coindesk)[2020/6/3]

但有几种非常流行的说法,让大家过度美化DAO了。

一种观点认为,DAO的效率比公司高。我不认可。公司最大的强项恰恰是效率。正是一个程序员,一个产品经理,一个设计师用类似兴趣小组,或者自由职业者的形式的交易成本过高,所以采用公司的方式,把外部交易变成内部的多次交易。DAO在很多方面的确比公司制度好,但是,牺牲的恰恰是公司制最强的效率。所以DAO和公司制拼效率是以卵击石。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DAO比公司制更平等。这个是错觉。公司制按照股权比例也是平等的。现在很多DAO给人平等的假象是因为Token的早期分布相对平等。但随着DAO的发展,按照经济规律,一定会集中。那个时候,DAO依然是平等的,就跟现在的公司制一样,但我们个错觉是,DAO也变得不平等了。

所以,DAO是兴趣小组的下一个版本。它的效率,可确定性,产出等,完胜兴趣小组。可以说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仅仅在一些关键的部分有了质的提升。但不要被误导。DAO不是公司制的下一个版本。

如果说塑料袋和爱马仕各有各的好处,用在不同的地方,我可以接受。但是如果一定要告诉我5分钱买的塑料袋比爱马仕各方面都好,我就不敢苟同了。

总之,我还是很期待DAO软件的不断发展,在同等的成本上下,把越来越多的公司的功能补上,让DAO虽然不像公司制那么完备,但是依然保持压倒性的成本优势,也有可能成为越来越主流的组织形式。

毕竟,从高成本走向低成本,同时在低成本的技术上不断叠加更多的功能,是技术发展中主流的趋势。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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