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解读:央行宣布加快法定数字货币研发,这4点必须关注_数字货币

央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要因势利导发展金融科技,加强跟踪调研,积极迎接新的挑战。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这预示着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试点和推广的步伐将加快,也许有一点我们将实现法定数字化货币的应用。

首先,数字化货币的发展虽然让人充满期待,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财富资产风险,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说到数字化货币,很多人可能很快就联想到互联网虚拟货币。曾经广泛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最负盛名,但除了比特币以外,还有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等全世界发行的上百种数字货币。

声音 | EOS pacific创始人解读EOS宪法2.0:删减多条目是为仲裁机构减轻压力:今天,EOS pacific创始人王栋在引力生态峰会上表示,BM推出的宪法2.0版最核心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CODE IS LAW。所有的法律都应代码化,即使代码有BUG。

2、BM进一步诠释合约,把整个合约清晰定义。如果各方理解有不同,才需要仲裁员出现。仲裁机制主要的工作范围已经大幅度缩小。

3、私钥的丢失是个人的责任,不是通过仲裁可以解决的问题。

4、在智能合约定义的范围内,仲裁能冷冻Token的转移。

王栋还表示,EOS宪法从1.0版的20条减到9条,把很多东西去掉,就是让Token不要根据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套用自己的情形,无限的给仲裁机构施加压力。[2018/7/15]

但虚拟货币非真实的货币,只是一种个性货币和信息货币,只具有不确定性价值和相对价值。特别是曾经的比特币市场价格出现“过山车”式的起伏后,人们对数字货币风险的认识更是印象深刻。

币安何一:对于红杉的事情是大家过度解读了:币安联合创始人何一在问答会中表示,币安当时比较弱小,的确需要大的投资基金帮助,但后来发现红杉对币安未来的发展帮助比较有限。中国传统文化喜欢给对方面子,不想币安这样怼来怼去。公司能否发展好不是看和谁的关系好,还是得看是否真正对行业做出贡献,是否是一个伟大的公司,是否真正对股东负责。[2018/5/18]

因此,人们在期待央行法定的数字货币的同时,也担心着数字货币代表的个人财富和资产的安全性。这是一个正常的反映,同时也是法定数字货币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次,我国央行对于数字货币的研究早已经启动,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为法定数字化货币的发展已经初步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虚拟货币的发展,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是数字经济下的一种大趋势,各国央行都在考虑,我国央行也一直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倡导者和厉行者。

今晚8点袁煜明将做客《金色讲堂》 深入解读“什么是区块链思维”:今晚20:00,火币区块链应用研究院院长袁煜明将做客《金色讲堂》深入解读“什么是区块链思维”。袁煜明将从股份制的种种弊端出发对区块链的出现给行业所带来的改变进行一一讲解。同时,袁煜明还会对区块链机制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解读。详情请关注今晚8:00的《金色讲堂》。[2018/4/10]

2016年2月13日时任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时表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区块链是可选的技术。”

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一直采取支持的态度,并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早在2014年初,央行就组建了一个专家研究团队,以讨论所需的监管框架或国家数字货币。

赵长鹏解读钓鱼网站运作方式: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再发推文,剖析了钓鱼网站运作方式,他首先配图指出钓鱼网站的域名中两个字母下方比正确地址多了两个点。他还表示,用户在钓鱼网站登录后跳转到真的币安。此外一旦登录后,用户就不能再进入钓鱼网站,而是自动跳转到币安(即使登出账号后)。[2018/3/8]

2016年,国务院将区块链写入“十三五”规划,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超前布局。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成功测试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2017年12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挂牌

2018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还出资设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相关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

2018年8月28日,由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大学、江苏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合作共建的“南京金融科技研究创新中心”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南京)应用示范基地”揭牌。

第三,我国央行数字化货币的基本逻辑框架以及对可能出现三大风险的考虑是极其谨慎的,应该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我国的法定数字化货币不断出现进展和成效,其发展的逻辑可能是多种方案并行,基于国际清算银行对数字货币概念的区别,可将数字货币区分为央行的数字货币、私营部门的数字货币,以及PPP的数字货币。

但是迟迟没有推出法定数字化货币体现出了数字化货币的难度和央行的慎重态度,毕竟法定数字化货币与一般的虚拟货币不同,一定要考虑其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因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存在三大风险:一把新产品、新技术当成投机工具;二是某些技术过度看重圈钱,模仿银行吸收公众储蓄;三以赢者通吃替代竞争性发展。

法定数字货币定位如何?法定数字货币不仅仅是目前纸币的替身,更应该是由央行发行的目前纸币的补充和完善,这与那些所谓的一般互联网加密币有根本的不同,包括Libra、比特币在内的一般的加密数字货币本身不具有货币功能。因为这些货币本身不具有货币支付的功能,更不具有实质性的发行基础,而数字货币不仅仅是法定货币,更是因为如果试点数字货币,应考虑百分百现金备付。

第四,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发展任重而道远,安全性仍然是必须考虑的首选目标。

我国法定数字化货币的研究和发展,一是基于对数字货币的机制和机理的研究,强化对各种数字化货币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加强监管,这是互联网发展以来对各货币监管当局的挑战;二是适时推出法定数字化货币可以作为法定纸币的补充,从而形成纸质货币和数字货币相互补充的整体格局;三是适应未来数字经济的新趋势,法定数字货币将有利于失去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新型价值形态的出现。

我国法定数字化货币的发展值得期待,但其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也必须足够的重视,与一般性的虚拟货币和互联网货币的价值风险不同,央行的数字货币必须考虑与纸质货币的价值衔接,同时也必须充分考虑货币的安全性风险。

文:麒鉴,资深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来源:火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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