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付费持续处于风口。有咨询机构预计,到2020年,国内知识付费市场规模将达235亿元人民币。但这门好生意,却不太好做。几乎与这门生意起步时间同步,侵权的“乌云”就一直在头顶,随着知识付费市场的不断拓展,侵权的范围和方式也不断升级。
原价199元的课程包,在某电商平台仅需要9.9元就可以收入囊中;如果花99元加入所谓的“知识众筹社群”,一年有效期内几大知识付费头部平台的几乎所有重磅课程包都可以按需自取,操作也极其简单,按照“指令”登录特定的云盘即可。据媒体报道,更有甚者,“扫一个二维码,就可以免费获取”,别人的劳动成果转眼就成了一些人获取流量的饵料。
光明日报:数字货币有助于支付体系高效运行:光明日报今日刊文称,数字货币的应用有助于支付体系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发行数字货币能够直接降低货币的印制发行流通成本。由于数字货币的信息流和资金流高度统一,发行方如央行能够直接、实时地获取交易信息,可以省去商业银行后台清算、结算、对账等众多环节,达到点对点支付即结算的效果,从而大大提高支付效率。数字货币应用还有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提高。数字货币的一些特性,使其在普惠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使用数字货币完成支付,能够突破空间、设施甚至银行账户的限制。[2020/11/15 20:51:11]
版权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随着传播技术及形态的变迁,版权方与侵权者之间“猫与老鼠”的戏码更加复杂。一方面,侵权的技术“工具箱”越来越丰富,盗版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多个分发变现渠道让其违法行为极具隐蔽性。另一方面,知识付费平台由于在一开始没有建立起版权保护的“防火墙”,确权登记不全、监管不力,变相纵容了侵权行为的猖狂。客观存在的市场需求、维权投入及收益的不平衡、严实法律依据的付之阙如,都是促使侵权成产业成链条的土壤条件。
光明日报:法定数字货币需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监管与隐私的关系:光明日报今日刊文称,法定数字货币若保持竞争力,成为受欢迎的货币,还应协调好以下关系:
1. 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币,由国家信用保障,支持双离线支付,如果将来采用免费支付策略,那么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冲击。找准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相互补位、协调配合之处,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形成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等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是数字货币具体法律制度构建不可忽视的问题。
2. 协调好监管与隐私的关系。传统的现金是匿名化的,存在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而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化特征,便于政府对数字货币流动的监管,但也存在侵害隐私权的可能。因此政府应寻求数字货币监管与公众隐私权的平衡,协调公众隐私保护与反、反恐怖主义融资等打击电子犯罪活动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数字货币应实现可控匿名性,即数字货币的转移对于公众和商业银行应该是匿名性的,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是可控的,如果有反或者恐怖犯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调查时,司法机关可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数字货币的流转记录,追溯资金和交易的来源。
目前,法定数字货币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保障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竞争力,还要克服诸多挑战。[2020/6/13]
盗版“围剿”正版,不仅会挫伤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影响其稳定输出高质量的原创内容,而且优质原创内容减少,也势必会影响平台的聚集力和影响力,长此以往,“劣币驱除良币”,搅浑行业风气,扰乱行业秩序,拉低行业水准。面对门口虎视眈眈的“野蛮人”,知识付费平台有必要重新审视并部署版权保护工作,在平台乃至行业生态中,版权保护都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善后”的角色,而应该是“护城河”的一部分。引入专业的版权保护法律及技术团队,通过不间断的数据监测及分析、权利申诉及跟踪处理等为版权上“强保险”,对知识付费平台来说不失为一种较佳的解决方案。
声音 | 光明日报:利用区块链开展分布式学习记录 建立学生个人学习成长档案:《光明日报》今日发表题为“以新思维新技术破解教育评价痛点”的评论文章。文中表示,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正在触发一场教育评价方式的深刻变革。未来,在新技术的支持下,教育评价将从散点式的成绩记录转向全景式的数据采集,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分布式学习记录,建立学生的个人学习成长档案,认证学生的多样化学习成就,重点考察学生的非认知能力发展,有效防止数据丢失或被恶意篡改,助力解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存在的信任问题。[2019/12/10]
针对版权保护中“确权难”“追溯难”的问题,区块链技术的日渐成熟或可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众所周知,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具有公开可追溯、记录不可撤销等特点。照此,每条原创内容都可以通过“哈希化”生成一个特定的指纹,并记录在区块链中,加之国家版权局的背书,从而完成确权及存证。目前市面上不少主打“区块链+版权保护”的产品也将这一点作为主要亮点,但紧接而来的问题是,如果确权本身就发生“李鬼顶替李逵”的问题如何解?完成确权存证,侵权并不会自动消失,还是要发现了之后去“打”,而一涉及“打”,又绕回之前的老问题: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维权投入与收益不平衡等。
版权保护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法律法规的完善、监管的方式和形态上与时俱进,同时也要在全社会培育尊重知识、保护版权的法律意识,让习惯了互联网“免费”模式的用户扭转固有观念,继而转换行为模式。当然,也要看到,一些知识付费平台原创内容良莠不齐、泥沙俱下,部分产品重包装轻内容、重营销轻服务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教育”了知识付费热衷者,让他们选择不轻易甚至拒绝为版权内容付费,这应该引起平台方和内容生产者的注意和反思。
来源:《光明日报》
原题:用新技术筑起版权保护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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