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背后的逻辑_coin币官网

导语:从远古时的实物货币,经过奴隶社会的贵金属、北宋时期的交子,到今天的各国纸币及电子货币,货币已存在了五千多年。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移动支付、可信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推出,中央银行发行的传统纸质货币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数字货币可能成为未来货币发行、支付模式的发展方向,并逐渐成为全球竞争新的制高点。

货币数字化势不可挡

著名的货币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在1991年完成的专著《货币的祸害——货币史上不为人知的大事件》的自序中写道:“在远古时代,当人们发现为获得某种东西而出售产品或服务显得更为安全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把买与卖两种行为从单一的易货交易中分离出来——而这种东西并不会在生产中被消耗掉或用于生产,相反只是作为媒介,用来购买在生产中被消耗的或用于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连接买与卖两种行为的‘某种东西’被称作货币,其千百年来以各种不同的物理形式出现——从石头、羽毛、烟叶、贝壳,到铜、白银、黄金,甚至到现在的纸币和分类账簿中记录的条目。谁知道未来的货币会演化成何种形式?会是计算机字节吗?”

阿曼央行发布声明:使用加密货币存在高风险:中东阿曼中央银行(CBO)发布声明,警告公民和居民使用加密货币的“高风险”。国会预算办公室表示,加密资产“因其价值的大幅波动以及可能被用于电子盗版和欺诈而充满高风险。”《阿曼时报》(Times of Oman)周二报道了这一警告,特别强调了投资加密货币Dagcoin的风险。BBC最近在一个播客中称,大量来自OneCoin庞氏局的推动者涌入了该加密货币。而去年约旦央行也曾发布过类似的警告,提到了Dagcoin。阿曼央行进一步澄清,它没有颁发任何加密货币交易许可证,而且在该国加密货币无法得到担保。

7月19日消息,阿曼央行发布一份通知称,根据国家法律,加密货币在当地是不合法的。阿曼央行没有向任何实体授予交易加密货币或类似产品的许可。因此,使用、持有和交易加密货币和类似产品不受阿曼央行的保护。任何从事此类加密货币和类似产品交易的人均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CoinDesk)[2020/10/6]

未来总比预测来得要快。在弗里德曼提出猜想不到20年时间里,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发展基础上,几乎所有经济金融活动都被搬到了互联网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上。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手掌心”,数字货币自然也将是手掌心交易不可或缺的价值交换工具。

央行发文启动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专项摸排 涉及区块链等新技术金融应用:5月21日消息,近期,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摸排工作的主要范围有,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信息系统等;内容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包括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仿冒漏洞、技术使用安全、内控管理等5个方面风险情况,覆盖100余个摸排要点。(21财经)[2020/5/21]

目前使用的基础货币印刷成本高,不宜大量携带,且不易找零,而广泛流行的电子货币则需要第三方平台的强大支持,同时受到银行交易系统限制,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和不便利性。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使得每一个人都是货币的发行者,给法定货币系统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已逐渐意识到唯有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才能从根本上有效保证法定货币的市场地位,弗里德曼猜想正在成为现实。

如今,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已开始对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展开研究。比如加拿大央行的研究人员近年来发表了多篇工作论文,探讨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对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影响。英格兰银行于2016年8月发表工作论文《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宏观经济学》,首次从理论上探讨了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对宏观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也一直不断披露相关研究。

动态 | 欧盟议会报告: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将重塑加密市场竞争格局:据Cointelegraph消息,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ECON)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技术竞争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CBDC)可能是加密行业缺乏竞争政策的“补救措施”,CBDC将通过增加竞争对手,重塑加密货币市场当前的竞争格局。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是存在区别的,前者是基于与受信任的中央方达成的常规双边结算。[2019/7/23]

央行数字货币渐行渐近

最早的数字货币理论由DavidChaum于1982年提出,这种名为E-Cash的电子货币系统基于传统的“银行-个人-商家”三方模式,具备匿名性、不可追踪性。2008年,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即一种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现金系统,可以让交易双方在第三方(例如中央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转账。显然,数字货币以数学理论为基础,运用密码学原理来实现货币的特性。其用到的主要加密算法有对称性密码算法、非对称性密码算法及单向散列函数(哈希函数)等,常用的技术有数字签名、零知识证明和盲签名技术等。

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只有央行发行的才能称之为货币或是数字货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要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首先需要厘清其含义,现在这个概念已经被泛化了。目前机构借助区块链技术开发出来的各种应用,并不能被称之为“货币”。只有中央银行发行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受到法律保障的支付工具,才能真正称之为货币或是数字货币。[2018/3/20]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国家信用支撑,与法定纸币和硬币完全等价、完全法偿的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最早由英格兰银行副行长本·布劳德本特于2016年提出,目前大多数主流国家央行均已采用此称谓。

从货币发展趋势来看,货币本身所表现的具体形态在不断发生变化,货币越来越向一种符号的方向去发展,货币本身不一定非得要有价值。货币由实物货币逐渐向信用货币转型,这是数字货币未来能够实现应用的关键。

在当前的条件下,央行数字货币的创新就是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紧跟时代的步伐。由于货币市场的演变和进化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现有的货币体系以及其技术支撑和运行逻辑,已经很难满足市场对监管、效率、便捷、网络化交易等需求。数字货币实际上是货币形态从实物、纸质,再到数字化的一个必然趋势。

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称 担心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带来的投机性: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称,最期待的还是中央银行在数字化法定货币的研究方面能够不断的取得重要的成果,能够初步迈出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步伐,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不过,他最担心的是目前非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化数字货币、私人化货币、虚拟货币等投机性还是较强,价格还是在巨幅的波动,它对经济生活到底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2017/12/4]

如今,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都异常关注新货币形式的开发。对我国而言,理应抓住此机遇,努力在数字货币开发领域走向世界前端。此外,中国已有充足条件进行数字货币的开发。我国已有约7.3亿网民,第三方支付和网银体系的发展也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在开发数字货币领域我们已经具备了非常充足的条件,通过对数字货币的开发,我们可以较早地对其展开探讨,以确保能够在此领域拥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以及规则、标准的话语权。

此外,任何国家的央行往往都垄断着货币的发行权,私人数字货币将削弱货币政策有效性,威胁金融稳定,倒逼货币当局开始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央行发行数字货币,除了取代纸币现金流通,还可以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更好地服务于货币政策,维护央行控制的本质职能。

央行数字货币不仅仅是货币

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移动支付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但是仍然存在着安全隐患、交易成本高、需要第三方中介介入交易等风险,而运用了密码学加密等新技术的数字货币,是对电子货币的改造升级,不但具有电子货币在远程、大额资金交易方面的优点,还吸收了虚拟货币的技术特点,在某些方面更具优势。

首先是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从底层技术来看,电子货币只是一种修改账本的指令,它无法进行两两区分,无法有效追踪资金去向。但是每一个数字货币都将拥有类似现金的冠字号码标识,可以两两区分,而且这个标识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被记录和追踪。

其次是改变了第三方中介参与交易的传统方式。数字货币创造了一种去中介化的数字支付系统,从根本上改变现阶段用户与用户之间必须通过银行等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以及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央银行进行的方式。

同时能为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更好的参考。稳健货币体系对现代经济至关重要,其关键是保证货币数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数字货币可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提供巨大的数据基础,使监管当局能获取及时而真实的信息,进而帮助央行更准确、更灵活地运用政策工具,并且可追踪资金流向,帮助监管当局全面监测和评估金融风险,还可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流动性,有利于使利率期限结构更平金流动性,有利于使利率期限结构更平滑和利率传导机制更顺畅。

最后是增加了经济活动的透明性。数字货币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编程的方式增加并记录交易方、交易目的等信息,甚至可以为使用数字货币的交易增加前置条件,可以提升全社会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减少、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将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实现。

央行发币背后的博弈

中国央行原行长周小川曾表示,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照此思路,未来数字货币发行主要有三种模式:央行直接发行模式、数字现金模式和发钞行模式。

其中,央行直接发行模式即央行直接面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数字货币的投放、流通和维护服务,由于不需要商业银行的直接参与,像美联储的Fedcoin和瑞典央行的电子克朗方案之一的基于注册的电子克朗就属于央行直接发行模式;而数字现金模式和发钞行模式都是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间接投放数字货币,由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发行至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受央行委托或授权向公众提供央行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并与中央银行一起维护中央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转,这种模式的代表有加拿大的CAD-coin、英国的RSCoin和瑞典的基于价值的电子克朗等。

显然,对网络世界数字货币的控制权,将成为主要国家之间竞争的新焦点,但是全球各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考虑的重点显然不同。美联储考虑的无疑是延续美元霸权,继续维持美元在国际清结算过程中的绝对垄断权;瑞典央行考虑的是技术、法律和安全问题,目的在于禁止流通实物现金,成为第一个完全使用“数字现金”的社会;中国如果能够在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监管等领域的技术层面抢占第一,那么将在全球货币数字化大潮中拥有不容忽视的发言权,这无疑会极大地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世界正在突破国家地域限制,开疆拓土,形成更加广阔的空间,并与现实社会紧密融合,因而也成为国际社会规则和治理竞争的新领域。互联网技术和理念对现有货币体系影响重大,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数字货币,完全有可能突破现有各国货币的束缚,成为网络世界广泛流通的统一货币。数字货币体系建立以及数字货币流通,不仅会对一国货币体系及其相关的清算体系、金融体系产生深刻影响,而且也让国际货币体系、国际清算体系和国际金融体系出现巨大改观。

作者:Dipperin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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