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巴比特专栏 | 肖飒:区块链通证化积分靠谱吗?_DEF

你是否也有很多积分?

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遇到如下情形:去商场、超市、餐厅等消费结算时,柜员多会提一句:您有会员卡吗?您需要积分吗?办理会员积分卡可以享受优惠哦等等。于是,你办了很多会员,积了很多自己几乎永远不会兑换的积分。

积分是商户增加用户粘性的重要手段。可对用户而言,除非特别中意的商铺,很多积分通常并无太大用处。派不上用场的积分,一般而言,存在如下问题:积分使用有较高的消费门槛,未达到相应标准,即使已有一些储备,积分无法使用;积分分散在不同的品牌中,不同品牌间的积分不可交换;用积分索取奖励耗时太过长久等。

可随着区块链火起来后,有人提出通证化积分系统概念。该系统的具体操作方式为每个品牌的积分都是积分链上的通证。由此,所有积分可以在去中心化的交易所以及各个商户之间自由兑换,而积分兑换价格由市场确定。如此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存在哪些合规性风险呢?

经济学家朱嘉明:2020年是区块链支撑的算力全面发展的一年:金色财经现场报道,4月24日,由珠海市横琴新区数链数字金融研究院指导,印比特主办、金色财经和易矿联合主办的《2021新基建区块链峰会》在成都召开。会议现场,经济学家朱嘉明进行主题演讲《算力产业与数字经济》指出,广义算力分为两种,新型算力即非中心化算力,包括基于区块链的算力和哈希算力+Merkle Proof;另外是传统(古典)算力即中心化算力,这是非区块链算力。基于这样的算力结构导致了过去十余年公链结构不断进化,从比特币到以太坊再到IPFS。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矿圈走向了开放阶段,已经有11年历史的新型算力已经具备了产业化的基本特征,大量结构性资本进入到挖矿领域,以太坊的节点超过了比特币的节点,类似Coinbase这样的平台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可以说 2020年是区块链支撑的算力得到了全面发展的一年,以算力革命为核心的产业链基本形成。[2021/4/24 20:53:45]

通证化积分不简单

朱嘉明:DeFi技术彻底摧毁了传统金融的基本逻辑:7月18日,在珠海横琴举办的“DeFi涌现”研讨会上,澳门产业区块链协会会长、经济学家朱嘉明表示:我们既不能把DeFi仅仅视为简单的技术突破,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它具有很高的意义。但为什么我们认为DeFi有潜能?因为对于传统金融来讲,它面临的最主要困境就是成本。如果想要从根本解决传统金融的成本问题,它必须依赖DeFi技术,而DeFi技术又彻底摧毁了传统金融的基本逻辑。(巴比特)[2020/7/19]

想要开发通证化积分,需得先了解积分是什么?

积分代表着用户对特定商家所享有的一定的权益,属于用户个人持有的虚拟财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现场 | 朱嘉明:区块链很可能带来科学领域的“范式革命”:金色财经现场报道,12月6日,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海南生态软件园及火币中国承办的“海南自贸港数字经济和区块链国际合作论坛”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经济学家、数字资产研究院学术与技术委员会主任朱嘉明表示,区块链是一种“综合科学”,区块链涉及多学科和跨学科 ,例如数字、密码学、计算机科学,区块链科学基因的变异方式是,支持区块链科学的自身演进,来自现存区块链体系之外的科学会入“侵入”,例如:量子计算。朱嘉明还解释到,对区块链科学演变模式的“猜想”包括:同心圆外延模式、迭代升级模式、离散体模式,在区块链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互动中,区块链对经济学、金融货币学、会计学等有巨大的影响。朱嘉明认为区块链科学与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映射关系,区块链很可能带来科学领域的“范式革命”,区块链重新激活“范式”生命力,因为区块链作为一种结构和体系确实具备“范式”的基本要素:信仰、方法、理论、模式、应用,软件和硬件,以及科学共同体。[2019/12/6]

由此,一些观点认为,既然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网络消费积分属于用户的虚拟财产。对于该项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用户当然可以自行加入通证化积分体系,对其各种会员卡中的积分自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及进行商品兑换、不同积分之间的相互交易等。

声音 | 朱嘉明:ICO使人误以为区块链可以点石成金:近日,经济学家朱嘉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块链对于货币体系的真正影响,不是基于区块链创造的比特币,而在于可以进入到一个“有货币功能,而不需要货币”的社会。现在看,至少在技术层面上,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区块链曾经被认为是点石成金的东西,但它其实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功能,ICO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给人们造成的最大伤害,就在于误导了人们,以为区块链能够点石成金。区块链真正的前途有两种:一是在现有的区块链模式和架构上继续寻找应用场景;二是让更多的科学思想、科学手段、科学方法介入,来解构和重建新的区块链。[2018/12/21]

我们认为,以上观点是有失偏颇的。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并不是说所有的数据及网络虚拟财产都纳入到了民法保护体系之内。民法总则的高度概括性,宣誓了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的法律意义。而实践中,何种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该如何如何运用与保护等,还需深入具体情景,分别分析。

就我们了解到的通证化积分系统而言,其创设了一种可以在链上商户间通用的积分。当打破不同商户积分体系间的壁垒,商户与商户之间的积分可以自由兑换,并具有特定价格;当链上商户足够多,体量足够大时,该种通用积分实现的其实是支付与价值衡量等这些原应由货币实现的功用。这时积分俨然成为虚拟货币。

早在2003年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也就是说,想要用积分变相完成货币支付功能的开发与设想,还需审慎。

此外,通证化积分系统的运行中,所有积分持有人通过商品购买或其他出资行为,持有一定数量的可标准化的权益份额,并试图通兑,或通过链上商铺的经营行为获利,此时用户持有的积分便具有“证券”属性,该类带有金融产品属性的产品发行与运作,必将受到严格管制。

积分应该怎么玩

据我们观察,积分最活跃以及玩得最好的,当属游戏行业。游戏中的各类英雄与装备均需要玩家用积分或现金兑换。为此,文化部、商务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我们看到,其实积分的技术属性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非常接近。而以上通知,要求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而不得用以支付。对此,我们认为,积分也应参照以上规则仅限“体内循环”。

此外,我们找到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王信《切实加强虚拟货币监管牢牢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的发言,其认为,“互联网积分虽有一定增强客户粘性的合理因素”,但“社会上出现了个别跨平台、跨行业、普遍认同、广泛使用的互联网积分产品,如果任其发展,将对人民币流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对此,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积分管理要坚持三条底线:

一是禁止挂钩人民币,绝不能和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

二是控制使用范围,互联网积分的使用范围须在平台内部,一些平台上参与交易的不同法人主体之间不能通用,消费者之间不能相互转让;

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虚拟货币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其他问题

积分的运营操作可能触及的红线不仅包括以上几点。除此之外,常见风险,我们也提醒一二,供读者朋友们参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提出,经营者不得因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实施贿赂。而积分可归为“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如此,没有采取合理方式对积分发放予以财务记账的,会存在违规风险。

此外,现实生活中,借积分之名,行网络之实的行为也比较常见。常见盈利模式为,消费积分的获取除了来源于自身消费外,还来自于其发展下线的消费奖励。对此,我国《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如若链上积分的清结算,不具备支付牌照的,或存在被认定为无证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可能性等。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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